跳至主要内容

奇人2

首先,对不起,各位05的粉丝们,今天还没轮到他。

这篇的用词,可能会粗俗点,尚未成年的朋友,就别看了,因为我要讲的是一个道上的朋友。

中学过后,我在古晋一间学府拿电子电机工程文凭,认识了一班很屌的朋友。他们比我小一两年,也是在同一系的科系读书,意思就是他们是我的学弟。

我们怎么认识?话说从头,我其实只认识他们班上一个同学,是我朋友的弟弟。我的成绩向来很好,有一次,朋友弟弟悄悄跑来说想要我帮个忙,要帮他渡过考试难关。当时我没有细想,以为只是要帮他补习功课,便义不容辞爽快答应了。后来,我也忘了这件事。

直到有一天,朋友弟弟匆匆忙忙一大清早拉我到学校的男厕,说:你在这边等,等一下我会将测验纸拿出来,全部是选择题,你尽快做完,把答案抄在这张纸上,我会来这里收。记得,要抄十份。

我当场傻了。我从来没有作弊过,人生第一次,竟然是帮别人作弊。我的天呀!朋友弟弟说完就走了,留下内心充满挣扎的我,不知如何是好。其实也不容我多想,朋友弟弟十分钟就回来,带着考卷递给我。我骑虎难下,心想已经答应他了,就帮他这一次吧,下不为例。我躲进厕所,将试题看了一遍,心里骂道:这一班猪头,这么容易的数学都不会,应该要回去再念一遍的中学了。我很快将答案写出来,抄在纸上,然后离开了男厕。

晚上,家外面来了五六辆改装摩托车,吵得鸡飞狗叫,我出去看了下,原来是那一班的猪头,大概有十来人,成群结党来了。我跳上了车,接受他们答谢的晚餐,从此就和他们成为了好朋友。

也因为猪朋狗友,我有了“大发”这个外号。我的名字最后一个字是“发”,原本他们叫我“发哥”,但是我总觉得他们故意用英文的谐音“Fxcker”,听来特别刺耳,所以要他们改叫我“大发”。后来还是有人叫我“发哥”,却不是这票朋友,那又是另外一个故事了。(诶?怎么这么像倪匡?)

而那一班朋友,有的已经改邪归正、有的贩毒坐牢、有的走私烟酒、有的放帐、有的成了黑帮老大身边的红人,最严重的一个,甚至杀过人,在潜逃当中。与我最要好的一个,现在还是做着一些偏门的生意。他就是今天的男主角,名字就不透露了。

他长得高大,帅气,家中有些钱,所以很受到女生的欢迎。有一次,我的生日到了,他和那群朋友到我家来,将我绑架到车上,然后驾了一个小时的车程,到海边沙滩上看星星。那是我一生中最难忘的一次生日,没有蛋糕、没有烛光、没有生日歌,却感觉到非常非常的温暖。

友谊是很奥妙的东西。那一班凶神恶煞的朋友,唯有我敢在他们面前骂他们,劝他们不要再捞偏门,虽然他们听不进耳,可是我知道,他们珍惜我们的友情,和我最要好的那位也一样。记得一次到酒吧喝酒,隔壁的一群人起哄,好像要开片了,他立刻紧握着椅子的手把,把我拉到他身后,小声的对我说:你先回到车里去。不管是不是血气方刚的义气,我也会永远记得那时的情景。虽然我不是怕事,可是他的举动,完全出自于保护朋友的本能反应,我也会被感动的。

所以说,男人的义气,是女人一生也不可能了解的。

如果只是这样,他还不算是一个奇人。

刚刚说过,他有样貌有身材有钱,所以很受欢迎。的确是,身边从来不缺美女。这些都很正常。但是,我很怀疑他是不是有问题。因为他拒绝和女性上床,至少,在我认识他的前七年,他没有过性关系,因为他很抗拒,认为那是很神圣的事情。我曾经亲眼看过女生勾引他,说了很多非常大胆非常让男人热血沸腾(沸腾也可以在这里用,哈哈)的话来诱惑他。当时他在女生家中,所以我只好假装有事要先离开。结果五分钟后,他来了一封求救的sms,叫我一定要救他否则和我绝交!我只好拨个电话过去,将他救出了地狱,还被他骂了一顿。

我和他的见面方式也很豪迈。久久见一次,一见面就是先问候对方,然后两个人张开双手,抱在一起大力拍打对方的背部。

他有很多男性朋友。在我知道的记录中,他至少抢走了三个好朋友的女朋友。他每一次都解释说,他没有勾引她们,是她们自己要离开个别的男朋友,喜欢上他的。更离谱的是,他的朋友都原谅了他。我始终认为一个手掌拍不响,所以到了今天还在讥笑他的威水史。他最受不了别人说他背叛朋友,所以一直耿耿于怀。我们这一群猪朋狗友到今时今日依然还将往事挖出来嘲笑他。

他的奇,就在于接二连三抢了朋友的女朋友后,还可以和那位带绿帽的仁兄保持好朋友的关系。你的身边,有多少为这样的人物呢?

他现在已经有固定的女朋友了,还和她同居。所以,心中藏了很久的秘密,现在应该可以说出来。

大概是在七八年前吧,实际的过程我不记得,但是大概有这样的情节发生就对了。有一天,他约我出来,满怀心事的,我们两个人就在咖啡馆待了好久。

我终于忍不住,说:有事不要婆婆妈妈。

他看了我一眼,欲言又止说:其实……其实……我……喜欢……

最后几个字听不清楚,我心底很好奇,想他终于想通了,所以就靠近他说:你喜欢谁?某某某的女朋友?还是谁的女朋友?

他打了我一拳,说,去你的!

我捉着他的手,逼近地问道:快点说,不要让我掉瘾!

他向我投了一个暧昧的笑容,忽然大声道:大发!我发现我真的很喜欢那个人!

我吓了一跳,骂他:他妈的,白天别吓人好不好。

他傻傻的笑,然后转过头去,小声说道:其实我好喜欢……你。

我不确定我是不是听错了,因为他说得真的很小声,尤其是最后的“你”字,但是我真的是愣住了,心里不断念着:Fxck!Fxck!我的妈呀!

我的手掌还捉着他的手臂,立即僵硬,不知如何是好。那时正好有两位美丽的女生经过,我灵机一动,松开他的手,指着女生说:快看!美女耶!

索性就装着什么都不知,我们两人很快又投入看美女的热诚中。

之后,他就从来没有提起什么,只是有时候会在电话里说:要想念我哦!其实都是开玩笑的成分居多。

我想,我当初一定是听错了。对吗?

评论

嘩塞!大發,你該去寫小說啦~
這篇文寫得真好看,像看電影一樣有起伏。
當然最耐人尋味的是結局啦~哈哈
是真实的故事。可能写之前有过安排,所以读起来比较有趣吧。

此博客中的热门博文

对不起,我没那么高格调。

《唐朝》 李白酒罢笙歌谣 杜甫梦醒诗情操 感叹天地浩淼 盛世风骚 落幕萧萧 李世民鞍上夺标 武则天垂幕政朝 江山如此多娇 难得逍遥 还看今朝 礼义廉耻仁爱忠孝 品德的指标 唐朝 是中国人的骄傲 朝来夕往的浪潮 抹不去心的微笑 唐朝 是我们心的圈套 囚禁民族的天牢 海角天涯无法逃 用美酒和葡萄 默默哀悼 死去的诗歌和人道 想不到我即兴写的一首歌词,竟然引起了大家的不满,这首歌,虽然起名《唐朝》,说得却是中国人(华人)的思想和心态。本来是自娱的一首词,可能我用了一些奇怪的字眼,是人不是人,是鬼不是鬼(人海中的蚂蚁)引经据典,大肆批评我的无知,错用了唐朝的意义;manchys小姐也踏上一脚,先说已经过时,然后指责我胡乱塑造历史,还好大家还算客气,选用的句子都比较软性,让我有机会做出解释。 唐朝的历史,人海中的蚂蚁已经转载不少资料,这里不赘,而且也和我想表达的东西无关。小的不才,习过几年诗,依然写不出一首好诗,却拜过程所赐,阅过不下诗千首,其中的最爱,当然是韵律优美的唐诗。要真正理解唐诗,必须了解诗人们的背景,当时社会的制度,诗人的经历等等。有许多现在看来平平无奇的是好诗,倘若知悉诗人创作诗的原因以及它的背景意义,顿时变成富有深沉的艺术感染力,李白的《静夜思》乃其中一例。唐诗的浪漫色彩比较浓厚,但诗风因人而异,李白豪迈,杜甫悲情,白居易儒雅,李商隐缠绵,王维朴实,孟浩然坦荡,各具特色,百花齐放。我对唐朝的知识,是从读唐诗慢慢累积而成,所以写这首歌词时,没有翻阅书本,直接从脑海捕捉对唐朝的记忆,书写成章。之所以这么做,原因很简单,我不是在写唐朝的繁华陨落。那些,我没有资格写。 选用四位唐朝人物的名字,李白、杜甫、李世民和武则天,并没有特别意思,那是我仅有的知识中觉得有代表性的其中几位(不然就不切题了),李白杜甫代表民;李世民武则天代表官。我也从百度百科转载一些资料: 『 李白 李白 (701年~762年),汉族,字太白,号青莲居士,又号“谪仙”。有“诗仙”之称,与杜甫并称“李杜”。身长七尺有余(约1.83米)。生于安西都护府碎叶城,幼年迁居四川绵州昌隆县(今四川省江油市,这种说法以郭沫若为代表)一说生于四川江油青莲乡。唐代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其诗风格豪放飘逸洒脱,想象丰富,语言流转自然,音律和谐多变。他善于从民歌、神话中汲取营养素材,构成其特有的瑰丽绚烂的色彩,是屈原以来积极

原来你并不冷漠无情,而我却信以为真。

渐渐的,当我开始明白什么是对错时,我变得更加迷惘。 是我不应该,不应该扎破那彼此之间的神秘感,揭露那些伤痕累累的过去。不为什么,只是豁然明白刻意乐观坚强的背后,你其实隐藏了最紧绷脆弱的线条;在伪装潇洒豁达的面具之下,掩饰着即将崩溃的情感堤防。那一些澎湃汹涌的情绪,既是不可逾越的禁忌,也是一触即发的瞬间决堤。 原来你并不冷漠无情,而我却信以为真。

一厢情愿的浪漫。

政治宗教和种族课题,永远只是一厢情愿的浪漫。每个人都站在自己的立场上看世界,以自己认为最正确的角度看别人的错误,看不见被自己抛诸脑后的理性思想。 我也一样。 我一直认为马来西亚的问题不在于种族,而是源自于宗教。无论你的祖籍是谁,也不管你的户籍在哪里说什么语言名字是舍,只要身份证上注明是回教徒,你就可以享有任何一种国家供给的种种特别权益。  温和派回教徒本质上是顺服善良的。相信世界美好,相信和睦共处,相信公正信义,相信阿拉是和平的象征。有别于激进派回教徒以恐怖手段来恐吓征服世界,温和派回教徒更乐于安居乐业,用一种近乎避世的生活方式活着。马来西亚的回教徒大多属于温和派,极端分子很少,也是世界少有回教国几乎没有极端回教分子的的国家。 宗教在任何地方都是棘手且敏感的问题,尤其回教。可兰经说回教徒是世上最优越的的群众,没有得到启示的非回教徒(Kafir)是污秽次等的人。和世上许多宗教一样,回教徒一心一意为了拯救世俗,甚至牺牲自己的性命亦无不可。神圣的使命,加上从小便灌输在脑海里的优越感,穆斯林成为了世界最善良最坚韧也最敏感的一群人。这些宗教意识,根深蒂固地埋在每一位穆斯林的心坎深处,包括所有马来人。  与中国华人不同,华人的优越感是一种自我保护的伪装,五千年文化反反复复被侵略被欺压被封锁的思想,造成了无法衡量的自卑感,为了削弱这种负面的情绪,华人骨子里的韧性,不甘被命运践踏的本质,成为了生存的唯一武器,一旦得势,一旦强大,优越感就无限量膨胀,成为了维护自卑的保护膜。 其实我应该说宗教本身不是问题,而是对宗教的诠释。同样一本可兰经,不同派别的人可以有南辕北辙的理解方式。  真的,我相信纳吉自认为是虔诚的回教徒,就像那些将炸弹挂在身上自杀袭击的虔诚回教徒一样,他们相信他们所理解的可兰经是对的。他们看不见大众的思想,看不见自己扭曲的心灵,他们认为他们是阿拉钦点的使徒,执行最神圣的任务。每个人对好坏对错都有自己的见解,当自己的‘对’得到上天的首肯,加上世人皆醉我独醒的优越感作祟,世上没有任何一种力量可以改变这种想法。战争,往往是因为正面的思想,因为‘对’,因为比自己生命更大的使命,才掀起的。纳吉也许认为,根据他所理解的可兰经,从非穆斯林手中夺取财富,分给投靠在身边的穆斯林是上天给予他首相职位最重要最神圣的使命。他不可能认为自己有错,他欺骗的只是非穆斯林,掌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