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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文

目前显示的是 十一月, 2009的博文

有危才有机。

是一个危险的尝试,不过也要尝试。

每况愈下的经典电影。

观赏Saw V时,已经知道是为了Saw VI铺路,所以尽管第五集拍得非常烂,依然欣然接受,期待第六集的惊喜。 然而,彻底失望。 之所以觉得Saw系列好看,是因为拼图杀手的游戏精髓,并不是一味地讲求血腥的感官刺激,而是那人性良知的矛盾抉择。一个垂死的老人,给予放弃生命价值的人在面临生死之间所做的抉择。那是在考验人性的求生意识。每个人都有选择生存的权力。 对许多人来讲,Saw VI或许是系列中除了第一集以外最好看的一部,故事架构完整、内容新鲜、血腥程度有增无减、电影色调变得鲜明,可是,那只是一部B级惊悚电影的元素,距离好看还差好远好远。它并不能让我感到沁入心扉的寒意,不能让我思考人性的选择,也没有恍然大悟的转折。 Saw系列已经沦落为越来越多人死、死法越来越匪夷所思和血腥的低级电影。低级到一个人的死亡,只是因为别人的选择。不管那个人选择的意义有多么的重大,都是毫无意义的。 好失望。

今天要开心。

这是第二次上Photo Radar的首页,虽然没什么了不起,可是感觉上新的Photo Radar比较难上,所以还是超开心的。

又不一样?!

用了比较写实的手法,但是颜色还是刻意偏了。模特儿头上的头饰可以不过度曝光,只是我太懒,太细的东西不想花太多时间来整理。

依然讨厌和他站在一起。

去年,我俩相互对望。今年,你应该不会失望吧!那件伟义亲手制作的威廉独有的TShirt,一定要穿出来给大家看! 生日快乐,William。

那一些幸福的童话故事。

摊开被捏成一团的爱情,是一张伤痕累累充满褶皱的空白,那些光影组成的线条弥不规矩地泛化为似曾相似的诗,紊乱无章地交织,需要丰富的妄想,才能拾起零零碎碎的文字,来印证自己那贫瘠荒芜的黑白画面,有一点点无奈,更多的是缓缓枯萎逐渐黯淡的心碎。 以为紧紧捏着的爱情,原来什么都没有。

迷惑。

照片越美丽,就离摄影的本质越远。

爱情并不虚无缥缈,爱情有迹可寻.

喝酒是一件有趣的事,酒精会在血液循环,刺激脑袋中的某个部分,让人觉得飘飘然、意识模糊、心跳加速、毛孔扩张、双腮绯红,酒精会模拟一个人最快乐时候的感觉,让人处于一种类似兴奋的状态,类似欢爱中高潮时的错觉。微醉是一件非常诱人的事,所以人们常常在酒后犯罪,并非因为醉得不省人事,而是因为醉酒含有强烈的性意识,源自一个人体内的内分泌,对许多女性来说,它甚至和微妙的爱情相似。爱情并不虚无缥缈,爱情有迹可寻,只要认真思考,爱情可以塑造,只是大部分的人宁愿相信爱情的神圣,否认爱情的假象。 我们都宁愿相信爱情是浪漫的。

走火入魔。

走火入魔了。

又是头发的魔术。

这次在调色方面用了点心思。

因为她们难以捉摸。

职场上呼风唤雨无往不利的女强人,尤其是略有姿色的女人,风评就不怎么好。这是我无法接受的。 我总是爱上城府深沉的女生,因为,她们不容易了解。

摄影杂谈4

要整理千多张照片,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不知不觉接触摄影已经一年多了,对摄影的本质,依然还是不了解。我常常会觉得,每个人对摄影的主观,都是以自己为本,即是说,当我们开始掌握某个窍门时,我们就会以为那是摄影的实质,以为那是最好的照片。 就说说自己吧。开始学习摄影时,我会觉得照片的质不重要,更重要的是想法和内涵。过了一段时间,当我注意照片的构图时,一张照片的美感及不协调感,就成了我的审美主轴。一旦掌握摄影和修图技术,照片的质(Quality)也顺理成章变成我看照片的首要元素。前一阵子,使用闪光灯之后,光与影的平均分布更是我的摄影目的。再来,被摄者的情绪、氛围的掌控、甚至被摄者和摄影者的相互关系,也曾经是我对摄影的看法。我不断的否定自己的想法,也同时肯定自己的想法,在疑惑和困扰中继续摸索,然后始终觉得,我不懂得怎样才是一张好照片。 LiangPin说,摄影的本质是记录,而且是真实的记录。我想自己和真实的记录,尚有一段很长很长的距离吧。 继续努力!

满足感。

过去的三天,总共只睡了五个小时,感觉还累好累。 累,是很充实的满足感。

甜蜜。

甜蜜是一种怎样的感觉?甜蜜只是一种渴望却又得不到的感觉。

《When Love is the Only Option》

当爱成了唯一的选择,就无法放弃,就得承受那缠绵不息的绞痛和伤害。

《髮術》

这一次没有调色,只是改了saturation, contrast和光暗,效果还不错。

我无法再年轻一次。

今早在崇正当评判,面对着那么多学生,总是觉得自己老了。 表演没有想象中精彩,并没有印象深刻的组合,大多数的表演只有躯壳和包装,真正有内容的少之又少,或许我不应该这么说,因为他们毕竟只是学生,是我们要求高了。 有几段表演,看得我和Lonny鸡皮疙瘩,太年轻的表演形式,是不是未来的趋势?我不懂,因为我无法再年轻一次。

要命!

穷到半命,忙到没命,真的要命。 最近对对女生驾车有了一些改观,这几天去了几个地方,都是女生在驾车,她们可驾得比男生还猛,不止快和狠,而且谈笑风生,好不自在。我在一旁,看得冷汗直飙。

随便说说。

看了《This is it》,没有想象中好看。 一直以为《The Machinist》的男主角是Edward Norton,原来不是,是Christian Bale,是我记错了。这部电影很好看,去找来看吧。你一定不相信戏中的主角竟然是饰演Batman的男主角。

《崛起》

喜欢Kenneth的眼神。哈哈。

《Arose》

不算是照片,只是想试试看自己的Photoshop能够达到什么程度。

谢谢摇滚天使!

谢谢摇滚天使的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