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我不才,知道我寫小說的朋友都很訝異,跟著照例問我一些問題,聽到最多的竟然不是為什么選擇寫科幻小說,而是:“為什么不寫愛情小說?”。這和人類行為分析專家曾經指出,嬰孩第一個學會的動詞是『不』,有著一定的關聯,身為萬物之靈的人類,的確是以“叛逆”為天性,這就說明了愛情不是以付出的多寡為主要導向,付出得越多,只會導致自身的創傷越重。
通常我會靦腆而老實的告訴他(她)們,我的戀愛經歷不多,寫不出刻骨銘心的愛情故事。我喜歡一個人可以喜歡很久很久,多數沒有開花結果,若照實書寫,恐怕會悶壞讀者,過程雖然長久,內容卻異常短缺。
解構我的文字,會發現我是一個偏向理性的人,就算感性的文章,也窺探得到一點點無法掩飾的邏輯的存在主義,我必須說,影響我書寫的是我的中學華文老師,謝永就老師,讓我領略到文字魅惑的卻正是喜歡風花雪月的臺灣作家張曼娟。
當時我還在中學,情竇初開,在一次書展中用僅有的儲蓄買了張曼娟的《風花雪月》(這本書再版時好像改了書名《風月書》)。張曼娟炸開我的腦袋,第一次感嘆文字可以如斯優美、如斯溫柔、如斯細膩,宛若春天綻放的絢麗花圃、宛若仲夏時草原吐出的樸拙氣息、宛若初秋開始落寞的惆悵、宛若寒冬飄蕩的輕柔雪花,我開始戀慕她委婉美麗的唯美音符,感受身軀不由自主淪陷在一朵又一朵的烈焰,領略文字滾燙的溫度。我開始發現標點符號的魅力,開始明白文字的情緒,開始向往浪漫的情懷。我跟身邊的朋友和同學承諾,我要擁有她十分之一的書寫能力。十分之一。
十多年了,我筆下已經誕生超過百萬個字,我的文字沒有因此更接近她的溫柔優美,反而越離越遠。上個星期買了幾本張曼娟的舊書,《我的男人是爬蟲類》、《人間煙火》、《鴛鴦紋身》以及《青春》,也許沒有文學的本質和內涵,也許是忘了當年的承諾,我始終沒能達到十分之一的距離。闊別多年重拾當年閱讀的單純喜悅,張曼娟依然張曼娟,不同的是,我學會會咀嚼字里行間的情感,那些看不到的落寞和孤寂。
我忽然明白,她的文字底蘊,是美麗的叫人心碎的哀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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