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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显示的是标签为“生活上的反思”的博文

冰冷的事实。

平易近人慷慨乐观的年轻有钱人,大多数是二世祖。这个观点是不是一个迷思? 我见过很多身家百万的年轻人,年龄不会超过三十五,他们都比较喜欢炫耀,脾气嚣张,吝啬孤寒,虽然本性都不坏,可是绝对不能称得上平易近人。他们的共同点,是白手起家。 我在想,跟那些所谓的‘好人’,也就是上一代富有的第二代相比,我更钦佩这些不好相处的人。我相信如果那些好人失去了上一代留下来的财富,他们根本无法活过三十五。有时候现实就是如此,富二代之所以可以自由创业,可以滞留国外发展,可以获得比普通人更多的机会,完全是因为财富堆砌成的后盾和靠山,就算最后一无所有,依然有强大的钱财支撑着。 或许我这么说不公平,可是我依然觉得这是冰冷的事实。

无国界的梦。

一年前就开始有这个概念。 或许有人说,我们连自己人都不帮忙,却忙着去帮那些非法入境的外劳,为那些制造麻烦制造外劳第二代建立简陋的教育系统,忙着为他们收集书籍,为他们的未来操心。这样做,不是为了证明什么,也不是什么伟大不伟大的事,联合国在1948年通过了《世界人权宣言》,共有三十条维护个人基本权利的条约,其中包括了生命权、自由权、财产权、尊严权、获助权和公正权。 我想,作为一个基本的人,我们必须对周遭的环境和社会负责,所以才萌生了这个幼稚的想法。 那些国际孤儿,他们或许永远没有办法得到像其他人平等的待遇,我想我唯一能够为他们做的微薄的事,就是尽量用平等的态度对待他们,就像我对摄影的态度,我想以最佳的姿态,为他们留下最美的一刻,而不是以记录的方式,向世人呈现他们的悲哀。 他们缺少的不是别人的关注,而是自己的梦想和尊严。

我喜欢简单,却讨厌平淡。

成功前和成功后的差距,与失败前和失败后的差距,往往是一个人是否决定改变、能否坚持的主要因素。 有时候我们应该认真考虑的,不是什么事情不做会后悔,而是做了什么可能会觉得后悔。年少时 天不怕地不怕水千万人吾往矣的气慨,过了一定的年岁,懂事了,就知道有些事一定要三思而后行,我们不是世界的中心,别人的思想不会围绕着自己运行。 我喜欢简单,却讨厌平淡。

难以形容的痛。

常常觉得,艺术除了被一群商人在操控之外,真的很需要一些珍惜艺术懂艺术的人在创作,否则,艺术界就如同政界被贪官控制而为所欲为,却自以为为了国家的前途一样难堪。 没有交所得税还不觉得痛,交了所得税,却看见自己奉献给国家的血汗钱,就这样被官僚套入袋子里,那种感觉真难以形容的痛。 这几个星期一直在犹豫。 要买?还是要放弃?

尊重艺术。

拍一部完整的电影,需要庞大的资金和人力,单凭梦想,实现的机会不大。那天有人捎来电话,说已经预备了团队和十多万的资金,于是和他见了面,结果让人大失所望。  原来很多人要找的是技术人员,并非创作者。 植入广告,版权拥有权,或者在电影银幕上放赞助商的产品和名字什么的,我都可以囫囵吞枣的接受,可是倘若干涉电影拍摄的剧本、内容、形式,甚至演员等等,我觉得是对艺术的侮辱,说什么我都无法认同。 当然,我明白在商言商,出钱的商家,不过也是为了利益,可是利益并不一定要扼杀创作者的才华,否则你找导演来拍电影又有什么意义?如果导演一定要依据某种条例来拍摄电影,比如说超过五十巴仙的马来话、一定要展示某些地标、一定要不涉及敏感题材,对一个创作者而言,还剩下什么值得去创作呢? 不是艺术家怪癖,真的,艺术创作的动力,往往来自艺术家自身的激情,肤浅的爱恨情仇也好,崇高的理想主义也好,晦涩的阴暗人性也好,那些都是很真很真的情绪,抹杀了激情,创作已经没有了灵魂,还如何感动别人感动自己?  当画家失去了画笔、音乐家失去了乐器、摄影师失去了相机,你不能说用一部电脑就可以取代,艺术不是数学公式,少了笔触的画家、少了手感的音乐家、少了机动的摄影师,也等于少了全力以赴的感觉,作品出来之后一定有天渊之别。不是吗?  倘若真有有意搞电影,请尊重艺术,尊重创作者的意愿,我们要求的不多,就这样而已。

我们还剩下什么?

没人,的确没有别人,能叫我去画一幅画,或者叫我写一首诗。从那天起我突然就明白了,只有我自己,这个叫做“我”的人,才真正有资格驱动我的身体我的眼睛我的灵魂去完成一场表达,只有我自己的感受,才是这个我身处的世界里唯一可以确信的东西。从此之后我才知道,无论是什么载体,一张画,一首诗,或者一段文字,但凡它从我的生命里生长出来,它便是一定是孤独的,冷暖自知,孓然一身无所依傍,它和这个世界之间,唯一的通途便是我,它的来处和去处,都是我。无所谓狂妄,这事儿本来就毫无理性可言,无可评判,因为无可取代。天地间不可能有另一个我,就像那年春天里我见过的那一棵树,是唯一的那一棵。 ~~马良《春来君知否》 我一直没读懂艺术,也无法阐释艺术,对我而言,艺术是接近‘心’的东西,只是很多人本末倒置了将“设计”和“创意”变成艺术的根本。难怪亚庇是一个艺术文化沙漠。 读到一篇文章,马来西亚不止是文化沙漠,更是数理沙漠,全球74个测试国家当中,排名52,平均分数比泰国更低。难怪马来西亚人云亦云,无法独立思考。分明跟着他人脚步,却自以为是的认为自己在改变世界。我们不能循着逻辑思考来解决问题,就以为自己是艺术的料,殊不知艺术远比科学更为理性,无法解释,便一句“艺术很简单”概括了艺术的本质。 到最后,两头不到岸。

惰性。

现在正处于一种尴尬的状态。 知道怎样做是一回事,有没有能力执行是一回事,最重要的是怎样开始做。思想蛰伏久了,就会看得更清楚,它的坏处是,也同时产生一种如影随形的惰性。 也许,现在就开始策划吧。 最近看朋友在博客上的文字,忽然有一股想要凤凰涅槃浴火重生的感觉。

猴子事件簿。

人生看不清的事情太多了。 从前,艺术是孤芳自赏的骄傲。 现在,艺术是有人欣赏的寂寞。

流离失所的灵魂。

小学中学都在乡下,试过步行上学也试过乘搭巴士上学。而今在一些地方,看见许许多多小朋友和年轻人走三五公里的路程,不是为了上学,而是去工作,就觉得自己从前很幸福。问过他们的薪金,有些一天也不超过十零吉,为了一个月的米粮,工作超过十五个小时,加上来回步行的时间,总共一天十六个小时,扣除睡觉时间,几乎没有自己的私人空间和时间。 看过一段TED的演说,关于一些国家的奴隶怎么生活,觉得很悲哀,如今看回自己的国家,那些外劳和奴隶又有什么分别?每天担心受怕,杯弓蛇影的躲躲藏藏,除了糊口,还要寄钱回家给孩子,他们的生活价值还剩下什么?商人并不冷血,为了利益,剥削所谓外劳的血汗钱,所以他们选择不去了解实况。听过学多商人喜欢说一句话,当你接受了一份薪金,就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互不相欠,公司没有义务知道员工的家庭问题。也许我依然还天真,依然会觉得揪心。 前一阵子国防部长来沙,移民厅全体出动捉非法外劳,我亲眼目睹了整个‘逃亡’过程。那是我一辈子也无法忘怀的记忆。 老实说,我的出发点很简单,就是为了寻找真相,我跟随他们进入森林,陪他们在树林深处生活,也许他们已经习惯,三五成群,一组人数不会超过十人,分开来‘扎营’。说扎营是奢侈的说法,为了藏身,他们无法起火,无法使用手电筒,夜里要小解,男男女女一样都只能用打火机。有些年轻人挤在一块儿,用树枝和塑胶袋搭棚;有些一家大小,还有不足月的婴儿要喂奶;幸运的,会找到勉强栖身的山洞;有些干脆就在树荫底下。最不方便的,是每当下大雨的时候,低洼地区会积水。他们不觉得可悲,至少脸上没有显现出来,似乎已经习以为常,只是好几次婴儿哭泣,白天夜里都好,看见母亲惊恐而不知所措的眼神,我都忍不住要哭出来。整个逃亡过程只有四天。四天,只吃干粮和雨水的四天;风吹雨打的四天;慌张失措的四天;生命比畜生还卑贱的四天。 是的,我应该选择将真相拍出来,因为这是一个会得奖的主题。那些逃亡的灵魂,那些狼藉的营地,那些快乐脸孔上恐惧的眼神,都是会得奖的主题。 我没有,因为我的心好痛好痛。

道德的标准。

我现在的文字,少了以往深藏不露的幽默。 用来书写认真的文字最适合不过。 这几年以来,尝尽生活寒暖,体验了很精彩的人生,对许多事的看法和想法,渐渐有着逐步的改变。自己的改变,是很难发觉的,因为无论自己如何蜕变,也从小处伊始,细微得不可察觉,到后来堆积成大雪球,仿佛还是自己,殊不知自己在性格上已经起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去年看过一则新闻,说到有一位妇女带两个小孩去河边游泳,因为急流而无法上岸。路过一名青年拔刀相助,救了一家三口,自己因为体力不支而淹没,尸体在河的下流被发现。妇女被救上岸后等也不等青年就驱车回家,记者登门到访,问起她的救命恩人,她只是冷冷的说:“他死了,干我什么事?” 是的,这件事发生在中国。也许你会说,这件事只可能发生在中国。错了,这件事发生在世界任何一个地方,只是形式不同罢了。还记得著名的《电车难题》吗?很多人都以自己所认知的道德作为标准,认为杀一个人救五个人是对的。罔顾一个人的生命,往往就是人性的通病,只要事后认为事不关己,一切都是对的。电车难题的难题就在于思考的盲点,也是缺乏独立思考能力的体现,忽略原来为了救五个人,其实自己必须负上直接杀死一个人的责任,从一个目睹悲剧发生的第三者,变成杀人凶手。原来事不关己的生命,就是如此轻如鸿毛。 有些人对生命看得很重,像拍摄兀鹰和小孩的记者,最后自杀身亡。原因是他无法逃脱良心的谴责。其实导致他死亡的主因,是他人加在他身上的道德标准,杀人的,是以善之名行恶的道德。 说真的,我认为那位妇女没有错。

舞者。

一场舞蹈剧场的成功演出,是大家的。 虽然我一直持有自己独有的意见,就比如这次我觉得在铺陈和故事衔接方面有欠理想,有点像为了说一个故事给大家而策划的演出,没有编舞者以往敏锐的触觉和尖锐的思想,可是整体来说是成功的。这次的舞台设计,也是有史以来最好的一次,帮了摄影很多,因为少了杂乱背景的顾忌。 也许观众不明白,也许舞者自己也不明白,其实要组织如此庞大的舞蹈剧,是需要耗费多少时间和精力。观众需要的只是视听觉享受,舞者这需要很长很长时间的锻炼和磨练,或许也只能站在台上表演一分钟。 那些都是别人无法看见和理解的。 有一个人,改变了沙巴舞蹈界的历史,我应该说是开拓了舞蹈的新乐章。是的,这个人,常常被人提起被人敬仰被人赞赏,可是有多少人知道他所经历的辛酸和他所掌握的毅力和耐心? 我从来没有看过一个人,有如此庞大的组织能力,来调动和整合一整个舞蹈剧场;我从来没有见过一个人,有如此坚强的意志,来拟定沙巴舞蹈圈子的未来;我从来也没有听过有任何一个人,可以在如此卑劣的艺术环境下挣扎求存,依然能够舞出一个将来。 很多很多人,包括我,只会寻找借口,说缺少政府的资源,说这里没有艺术的环境,说市场没有需求。 原来,错的,只是我们自己。

独立思考的偏见。

独立思考,并不意味着我的意见要和你相左,而是凡事深思熟虑,不人云亦云,从事情的本质着手,勘察真相,避免在思考的过程中加入个人的偏见。 如果你的思考方式和我不一样,我就说你疯了,说你固执,说你幼稚,说你不懂人情世故,那是因为我在反驳的过程加入了自己的主见,而这个主见,往往有着强烈的偏见意识,那么,我就不是独立思考。我看见的,只是事实的表象,我争辩的,只是我的偏见。 有时候,偏见是很重要的。没有偏见,就没有偏执,没有偏执,就没有追根到底的动力,没有动力,就没有成功的基础。偏见,和独立思考这个行为有非常明显的矛盾,到底要如何拿捏其中的分寸,就亟须依靠知识和经验的累积。 当我说,“人性很自私。“,那是我的偏见。如果你同样经历了某段事情,而认同这句话的意义,那么,人性很自私这句话,就不是你独立思考的结果,而是经过了你自己的偏见,而同意的结论。创作者最可贵的,就是要拥有自己独立思考的偏见,这个”偏见“,是属于你自己的经历和知识的累积衍生的必然结果,与自己的情绪和感情无关。 再举一个我之前常常提到的例子。同性恋。 同性恋,到底错在那里?是圣经上的一句话?还是因为自己觉得恶心?在道德上,同性恋有没有错?当我们反对同性恋,我们根据的,是独立思考的偏见?还是他抵触了我们最根本的价值观?当然,自由选择的权力,必须锁定在一定的道德范畴之内,否则奸淫掳掠就不是犯罪而是自由选择的权力了。我想说的是,如果我要反对同性恋,在道德范畴允许的范畴之内,我的依据是什么?如果我无法提出有效逻辑的理由,那么,为什么我要反对同性恋呢? 前几天看了一本书,书中提到有两位失聪的夫妇,因为觉得听不见是上天最大的恩施,所以他们决定要拥有一个天生聋子的儿子。他们寻遍天下,找到了五代遗传都是聋子的人,用他的精子DNA,终于生出一个聋哑儿。你会反对?还是赞同?你反对的是他们的偏见?还是事先设计成为聋子的设定方法?如果是前者,那么身为聋子本身就是错误吗?就应该被轻视吗?如果是后者,为什么我们允许别人在怀孕期间吃补品听音乐来增加孩子成龙成凤的几率?难道这些都不是事先的设定方式吗? 独立思考,往往与大众的意见不同,但独立思考并非要唱反调,而是在决定对错之前,认真的勘察真相。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

好久好久没上面子书,一打开,竟然有几百个notification。 从一段距离观察,渐渐发现面子书是一个很诡异的地方,看似温情却冷漠、看似真实却虚伪、看似振振有词却人云亦云。 在面子书上高喊创作的人,又有几个真正有创作精神?高喊环保的人,又有几个真正身体力行环保?高喊自主意见的人,又有几个能够独立思考呢?说相机只是工具的人,最注意相机的先进功能;转贴一则又一则对爱情忠贞为爱情感动文章的人,情人换了一个又一个;个性尖锐,文字辛辣的人,往往却从其他平台转贴他人的文字变成自己。 倘若曲婉婷没有因为《春娇与志明》,她到现在还是默默无名,努力挣扎落魄江湖的女歌手。倘若黄明志没有惹恼一大群拿督李宗伟的拥趸,现在多数人还是将他的《Nasi Lemak 2.0》奉若神明吧。马来西亚人,是以结果定义艺术的价值,而非以鉴赏的眼光和独到的触觉来判断创作的艺术性,这是让人很心痛的一件事呀。 更诡异的是,每个人都以为自己是对的。 因为我们说。没有谁对谁错。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 这句话是罪魁祸首,呜呼哀哉。

善意的自欺。

微博上看见一则分享。 有个小孩,不小心碰到了桌子大哭。中国妈妈见了,第一个动作就是伸手打桌子,然后哄小孩:“乖!不哭!”。日本妈妈则会要求小孩重新绕桌子走一边,然后说:“人之所以会撞上桌子,一般有三个情况。一是跑太快刹不住脚;二是不注意看路;三是心里想着别的事情。” 我不知道日本人是否真是如此,但是我们华人的确是从这种环境下长大的。中国人喜欢欺骗别人,也喜欢欺骗自己。我们总被误导,自己犯错,问题出现在别人身上。是桌子的错,是墙壁的错,是老师的错,是环境的错,是社会的错。 1988年,两位著名的心理学家曾经发表过一分文章《善意的自欺》。文中写着,人最常在三种情况下善意的欺骗自己。一,以不可思议的积极态度面对自身;二,超出现实的的认为可以掌控自己的生命;三,相信未来肯定比现在更好,虽然证据确凿的证明不会。这就是为什么当许多激励讲师信誓旦旦的说可以改变命运,我们会陷入极度昂奋的情绪,事后却什么也没有改变。倘若认真分析,听激励课程之后成功的人的比例,并不会比没有听也依然成功的人的比例来的高。我不是说他们欺骗别人,只是我们在欺骗自己。在激励课程中所学习的思维方式,是一种知识,而任何知识,都可能在未来产生决定性的变化。 欺骗,尤其是善意的自欺,让人快乐,也让人迷惘。

生命并不可贵。

我们都高估了自己对自己的道德审判标准。 我们是否有剥夺生命的权利? 想象自己身处在一个极端的情况。你是一个普通的路人,独自走在深夜的街上,当你转进一个小巷子,看见一个背向你的人手中拿着一把枪,要杀死他眼前被绑着的五个人。你看见地上一片狼藉,像经过一场激烈的打斗,一路上跌落了许多武士刀。你从侧影窥见,手里拿着枪的竟然是近年来奸淫掳掠凶神恶极的大坏蛋。于是你猜想,那五个人应该是受害者报仇不成功,结果全部被绑起来将要被杀死了。 当时你有两个选择,一是事不关己,静悄悄推出小巷子离开;二是偷偷捡起一把武士刀,从后面刺进坏蛋的心脏,救五个人。 你会怎么做? 我们先来探讨几个问题。 暂时撇开其中涉及的危险性,单纯的假设只要你决定杀死那个人一定成功,你会做吗? 第二,你认为道德上是不是允许你杀死一个人,来救另外五个人? 第三,如果五个人和一个人的角色掉转,五个人是坏蛋,一个人是好人,你会不会选择杀死好人? 第四,生命是否有贵贱之分?如果你完全不知道他们六个人的身份,你还会不会杀死那个坏人? 第五,如果五个人只剩下一个人,你还会不会行动?生命的多寡,是否也决定了你的决定? 我知道大多数人在这个个案的结论是不会选择杀死他。我们会以我们高尚的道德标准说,生命是平等的,不能因为一个人是坏人就剥夺了他生存的权利。加上你的道德会告诉你,两方面都有错,那五个人应该用正确的法律途径来报仇,而不是私下用仇恨来解决问题。你会报警,然后选择成为证人指证那个杀人犯。 多么高尚的道德情操。 之前在面子书上提问过一个心理学最著名的列车难题“The Trolley Problem”。 一辆快速行驶的火车,火车上被绑着五个人。如果火车继续依照原有轨道继续行走,就会掉落悬崖,火车内的五个人当然也会罹难。你刚好站在铁轨旁,有一个可以转换车道的拉杆。只要你一拉拉杆,火车便会转道去另一条铁轨。可是另一条铁轨上也被绑着一个人,火车会撞死那个人,可是火车上的五个人也会得救。你看了看铁轨上被绑的人,是你平日在街上偶尔会遇见的小王。小王是一个普通的好人,没有什么事业,会对社会也没有什么贡献,只是平日乐于助人,收养一些小猫小狗。 同样的问题,你会选择杀死小王,来救火车上那五个陌生人吗? 我也知道,这个个案中,大多数人会选择拉拉杆,杀死一个人,来救五个人。我们高尚的道德...

强迫性综合症。

很久很久以前,已经知道自己有轻微的强迫性综合症(Obsessive Compulsive Disorder)。 如果看过Jack Nicholson的《As good as it gets》,就会明白什么是OCD。患有OCD的人,症状因人而异,有些人会在走路时刻意踩在砖块中间,有些人刷牙上下的次数要一样,有些人会拼命洗手防止想象中的细菌,有些人喜欢计算,有些人反复的进行祷告。比较病态的OCD患者,会有幻听,焦虑,暴力倾向,对性充满渴望,而造成OCD的其中一个必要条件就是拥有复杂的思维模式。 如果你想测试自己有没有这种症状,只要玩一玩Plants vs Zombies就知道了,有强迫性综合症的人一定左右对称,不然觉得浑身不自在。对称得越厉害,OCD越严重。 其实强迫性综合症是可以克服的。曾经有一段时期甚至很抗拒外边的餐具,会拿纸巾一直擦拭,只是后来一直往外头吃,只好强制自己不去思考,过了好一段时间,便习以为然。 强迫性综合症很容易被误解为完美主义。或者应该说完美主义者往往都患有强迫性综合症吧。 会想起这个,是因为和朋友聊起摄影的分类问题。 朋友说摄影是一种目的,通过摄影来传达某一种呈现思想的方式,无论是纪实、风景、人物、建筑、旅游、时尚、观念、广告、天文、艺术等等,摄影都要有一个非常明确的目的。他认为摄影不应该含糊不清,如果连摄影者都不知道自己的摄影目的,空有一个主体,一个背景和一个画面,而无法归类为任何一种摄影形式,那么注定是一个失败的作品。当时我有一个模糊的想法,却找不到正确的词汇反驳,郁闷了好几天。 我不断翻阅自己的摄影书籍,一直上网寻找相关的摄影资料,由文艺复兴的艺术发展,一直读到现代摄影哲学,只是为了厘清自己的思绪。我忽然发现,其实我真正的目的不是为了反驳朋友的论点,而是不允许自己模糊不清的想法被搁置一旁。这是一个很有趣的现象。

谋杀和自杀。

从事艺术有时是一件无奈的事情, 我更愿意觉得它是某一种人的生理需要,就像放荡不羁的唐璜需要女人,因为没有爱的感觉生不如死。就像我们心里都知道,真正需要的是那些活生生的不甚完美却有温度的肉体,而不是那些花岗岩基座上冰冷的雕像。 ~~马良。 艺术容易被谋杀。父母的阻扰,家人的冷嘲热讽,朋友的冷水,陌生人的批评,社会观念的抗拒,现实生活的逼迫,谋杀艺术太容易了,往往只需要一句话。甚至,不需要说话,只要所有人都背弃了你,你就会放弃。 艺术更容易自杀。太早将艺术定义,自以为是艺术家,认真在错误的位置和方向,将技巧和方法当成艺术,都是自杀的工具。最糟糕的是,自杀的人总以为自己是他杀。 如果有一天,我的艺术死了,我知道我一定是自杀。

净土。

今天朋友很认真问了我几个问题:为什么你要选择一条特别难走的路?为什么你不能像其他人一样,说一些时事、政治、文化之类的事,比较容易引起共鸣和关注?为什么要如此曲高和寡的搞创作? 我听了不禁莞尔。 第一,并不是我选择要走一条难走的路,而是我只会走一条路。 第二,我还没有到达掌控政治文化的水准,我相信现时的我,还在寻找平凡生命中一些重要的东西。 第三,我依然深信自己心中还有那一块美丽的净土。 虽然被看不起,我不会放弃。

智慧产权。

东方人对智慧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 这玩意不敏感。 抄袭是一回事,比抄袭更糟的,应该便是盗用智慧产权了。你抄袭,至少还可以说为了练习,抄袭概念,抄袭成品,抄袭方法,自己总得亲手去做,艺术这东西每个人做出来都不太一样,或多或少也算是一种创作。可是,东方人的卑劣不至于此,网上有多少文章多少图片多少理念是属于别人的,可就有人喜欢将他人的创作占为己有,变成自己的思想,我觉得这种行为真的要不得。 身为创作人的我们,对艺术,或者创作本身最起码的尊重,就是尊重创作人。如果非得借用别人的图片、文字、思想、概念,至少要在作品中列明原创人,如果不知原创人何许人,也要写上转载出处吧。 真的,我宁愿固步自封,也不愿利用他人辛辛苦苦的创作作为自己的踏脚石。内涵这个东西,不是依样画葫芦就可以得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