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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人2

首先,对不起,各位05的粉丝们,今天还没轮到他。

这篇的用词,可能会粗俗点,尚未成年的朋友,就别看了,因为我要讲的是一个道上的朋友。

中学过后,我在古晋一间学府拿电子电机工程文凭,认识了一班很屌的朋友。他们比我小一两年,也是在同一系的科系读书,意思就是他们是我的学弟。

我们怎么认识?话说从头,我其实只认识他们班上一个同学,是我朋友的弟弟。我的成绩向来很好,有一次,朋友弟弟悄悄跑来说想要我帮个忙,要帮他渡过考试难关。当时我没有细想,以为只是要帮他补习功课,便义不容辞爽快答应了。后来,我也忘了这件事。

直到有一天,朋友弟弟匆匆忙忙一大清早拉我到学校的男厕,说:你在这边等,等一下我会将测验纸拿出来,全部是选择题,你尽快做完,把答案抄在这张纸上,我会来这里收。记得,要抄十份。

我当场傻了。我从来没有作弊过,人生第一次,竟然是帮别人作弊。我的天呀!朋友弟弟说完就走了,留下内心充满挣扎的我,不知如何是好。其实也不容我多想,朋友弟弟十分钟就回来,带着考卷递给我。我骑虎难下,心想已经答应他了,就帮他这一次吧,下不为例。我躲进厕所,将试题看了一遍,心里骂道:这一班猪头,这么容易的数学都不会,应该要回去再念一遍的中学了。我很快将答案写出来,抄在纸上,然后离开了男厕。

晚上,家外面来了五六辆改装摩托车,吵得鸡飞狗叫,我出去看了下,原来是那一班的猪头,大概有十来人,成群结党来了。我跳上了车,接受他们答谢的晚餐,从此就和他们成为了好朋友。

也因为猪朋狗友,我有了“大发”这个外号。我的名字最后一个字是“发”,原本他们叫我“发哥”,但是我总觉得他们故意用英文的谐音“Fxcker”,听来特别刺耳,所以要他们改叫我“大发”。后来还是有人叫我“发哥”,却不是这票朋友,那又是另外一个故事了。(诶?怎么这么像倪匡?)

而那一班朋友,有的已经改邪归正、有的贩毒坐牢、有的走私烟酒、有的放帐、有的成了黑帮老大身边的红人,最严重的一个,甚至杀过人,在潜逃当中。与我最要好的一个,现在还是做着一些偏门的生意。他就是今天的男主角,名字就不透露了。

他长得高大,帅气,家中有些钱,所以很受到女生的欢迎。有一次,我的生日到了,他和那群朋友到我家来,将我绑架到车上,然后驾了一个小时的车程,到海边沙滩上看星星。那是我一生中最难忘的一次生日,没有蛋糕、没有烛光、没有生日歌,却感觉到非常非常的温暖。

友谊是很奥妙的东西。那一班凶神恶煞的朋友,唯有我敢在他们面前骂他们,劝他们不要再捞偏门,虽然他们听不进耳,可是我知道,他们珍惜我们的友情,和我最要好的那位也一样。记得一次到酒吧喝酒,隔壁的一群人起哄,好像要开片了,他立刻紧握着椅子的手把,把我拉到他身后,小声的对我说:你先回到车里去。不管是不是血气方刚的义气,我也会永远记得那时的情景。虽然我不是怕事,可是他的举动,完全出自于保护朋友的本能反应,我也会被感动的。

所以说,男人的义气,是女人一生也不可能了解的。

如果只是这样,他还不算是一个奇人。

刚刚说过,他有样貌有身材有钱,所以很受欢迎。的确是,身边从来不缺美女。这些都很正常。但是,我很怀疑他是不是有问题。因为他拒绝和女性上床,至少,在我认识他的前七年,他没有过性关系,因为他很抗拒,认为那是很神圣的事情。我曾经亲眼看过女生勾引他,说了很多非常大胆非常让男人热血沸腾(沸腾也可以在这里用,哈哈)的话来诱惑他。当时他在女生家中,所以我只好假装有事要先离开。结果五分钟后,他来了一封求救的sms,叫我一定要救他否则和我绝交!我只好拨个电话过去,将他救出了地狱,还被他骂了一顿。

我和他的见面方式也很豪迈。久久见一次,一见面就是先问候对方,然后两个人张开双手,抱在一起大力拍打对方的背部。

他有很多男性朋友。在我知道的记录中,他至少抢走了三个好朋友的女朋友。他每一次都解释说,他没有勾引她们,是她们自己要离开个别的男朋友,喜欢上他的。更离谱的是,他的朋友都原谅了他。我始终认为一个手掌拍不响,所以到了今天还在讥笑他的威水史。他最受不了别人说他背叛朋友,所以一直耿耿于怀。我们这一群猪朋狗友到今时今日依然还将往事挖出来嘲笑他。

他的奇,就在于接二连三抢了朋友的女朋友后,还可以和那位带绿帽的仁兄保持好朋友的关系。你的身边,有多少为这样的人物呢?

他现在已经有固定的女朋友了,还和她同居。所以,心中藏了很久的秘密,现在应该可以说出来。

大概是在七八年前吧,实际的过程我不记得,但是大概有这样的情节发生就对了。有一天,他约我出来,满怀心事的,我们两个人就在咖啡馆待了好久。

我终于忍不住,说:有事不要婆婆妈妈。

他看了我一眼,欲言又止说:其实……其实……我……喜欢……

最后几个字听不清楚,我心底很好奇,想他终于想通了,所以就靠近他说:你喜欢谁?某某某的女朋友?还是谁的女朋友?

他打了我一拳,说,去你的!

我捉着他的手,逼近地问道:快点说,不要让我掉瘾!

他向我投了一个暧昧的笑容,忽然大声道:大发!我发现我真的很喜欢那个人!

我吓了一跳,骂他:他妈的,白天别吓人好不好。

他傻傻的笑,然后转过头去,小声说道:其实我好喜欢……你。

我不确定我是不是听错了,因为他说得真的很小声,尤其是最后的“你”字,但是我真的是愣住了,心里不断念着:Fxck!Fxck!我的妈呀!

我的手掌还捉着他的手臂,立即僵硬,不知如何是好。那时正好有两位美丽的女生经过,我灵机一动,松开他的手,指着女生说:快看!美女耶!

索性就装着什么都不知,我们两人很快又投入看美女的热诚中。

之后,他就从来没有提起什么,只是有时候会在电话里说:要想念我哦!其实都是开玩笑的成分居多。

我想,我当初一定是听错了。对吗?

评论

嘩塞!大發,你該去寫小說啦~
這篇文寫得真好看,像看電影一樣有起伏。
當然最耐人尋味的是結局啦~哈哈
是真实的故事。可能写之前有过安排,所以读起来比较有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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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我没那么高格调。

《唐朝》 李白酒罢笙歌谣 杜甫梦醒诗情操 感叹天地浩淼 盛世风骚 落幕萧萧 李世民鞍上夺标 武则天垂幕政朝 江山如此多娇 难得逍遥 还看今朝 礼义廉耻仁爱忠孝 品德的指标 唐朝 是中国人的骄傲 朝来夕往的浪潮 抹不去心的微笑 唐朝 是我们心的圈套 囚禁民族的天牢 海角天涯无法逃 用美酒和葡萄 默默哀悼 死去的诗歌和人道 想不到我即兴写的一首歌词,竟然引起了大家的不满,这首歌,虽然起名《唐朝》,说得却是中国人(华人)的思想和心态。本来是自娱的一首词,可能我用了一些奇怪的字眼,是人不是人,是鬼不是鬼(人海中的蚂蚁)引经据典,大肆批评我的无知,错用了唐朝的意义;manchys小姐也踏上一脚,先说已经过时,然后指责我胡乱塑造历史,还好大家还算客气,选用的句子都比较软性,让我有机会做出解释。 唐朝的历史,人海中的蚂蚁已经转载不少资料,这里不赘,而且也和我想表达的东西无关。小的不才,习过几年诗,依然写不出一首好诗,却拜过程所赐,阅过不下诗千首,其中的最爱,当然是韵律优美的唐诗。要真正理解唐诗,必须了解诗人们的背景,当时社会的制度,诗人的经历等等。有许多现在看来平平无奇的是好诗,倘若知悉诗人创作诗的原因以及它的背景意义,顿时变成富有深沉的艺术感染力,李白的《静夜思》乃其中一例。唐诗的浪漫色彩比较浓厚,但诗风因人而异,李白豪迈,杜甫悲情,白居易儒雅,李商隐缠绵,王维朴实,孟浩然坦荡,各具特色,百花齐放。我对唐朝的知识,是从读唐诗慢慢累积而成,所以写这首歌词时,没有翻阅书本,直接从脑海捕捉对唐朝的记忆,书写成章。之所以这么做,原因很简单,我不是在写唐朝的繁华陨落。那些,我没有资格写。 选用四位唐朝人物的名字,李白、杜甫、李世民和武则天,并没有特别意思,那是我仅有的知识中觉得有代表性的其中几位(不然就不切题了),李白杜甫代表民;李世民武则天代表官。我也从百度百科转载一些资料: 『 李白 李白 (701年~762年),汉族,字太白,号青莲居士,又号“谪仙”。有“诗仙”之称,与杜甫并称“李杜”。身长七尺有余(约1.83米)。生于安西都护府碎叶城,幼年迁居四川绵州昌隆县(今四川省江油市,这种说法以郭沫若为代表)一说生于四川江油青莲乡。唐代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其诗风格豪放飘逸洒脱,想象丰富,语言流转自然,音律和谐多变。他善于从民歌、神话中汲取营养素材,构成其特有的瑰丽绚烂的色彩,是屈原以来积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