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有两种,一种是先定罪,然后用尽办法啦证明无罪;一种是先假设无罪,然后用证据证人动机来证明有罪。
上帝是先判所有人有罪,一定要通过宗教的道路来洗脱罪恶;佛陀假设所有人的内心都有一块纯净的区域,教导人回头是岸,不一定要遁入空门。
站在人道主义上,我们都宁愿自己在法律面前先假设无罪,这是人之常情。
在爱情面前呢?
我们是先假设有?还是没有?
我们常常先假设自己很伟大,然后用伟大的态度解释自己的种种行为。有或没有,都是自私的假设。
上帝是先判所有人有罪,一定要通过宗教的道路来洗脱罪恶;佛陀假设所有人的内心都有一块纯净的区域,教导人回头是岸,不一定要遁入空门。
站在人道主义上,我们都宁愿自己在法律面前先假设无罪,这是人之常情。
在爱情面前呢?
我们是先假设有?还是没有?
我们常常先假设自己很伟大,然后用伟大的态度解释自己的种种行为。有或没有,都是自私的假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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