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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文

目前显示的是 八月, 2008的博文

倒霉的一天

今天是国庆日,很晚起床,而且脖子睡歪了,好痛。 闲着没事,玩了一个上午的手机游戏,然后发现原来今天也是八月初一,我的阴历生日。本来心情很棒,给了好几个朋友简讯,想约他们出来吃午餐,顺便庆祝我的生日,那知道那些朋友不是有节目了,就是不再亚庇,还有一个心情很差的好朋友,回了一个非常不客气的简讯:请不要每天来烦我,我不需要你帮忙。 被人打了几记闷棍,开朗的心情马上一扫而空,无缘无故被人骂,问你好不好受?而且还在你兴高采烈生日那天。真是阴功咯。 想了很久,赌气不吃饭直接回到公司,给城中最煊参赛者电话,交代他们一些比赛当天的琐事,也弄了一个下午。四点钟,开车到理发店,剪了一个非常非常短的头发,当成是自己得罪好朋友的惩罚。镜子了看见自己也觉得好笑,因为前阵子一连好几天在烈日当空之下工作,晒得非常黑,加上一头短发,我想会更多人跟我说马来话了。呵呵~~ 然后,在附近的咖啡店狼吞虎咽的吃了一大碗的肉骨茶,当成自己的生日晚宴,一边在想,下次学伟义和05剪个光头好了。 回到家里洗个澡,颈部还是隐隐作痛,也不管三七二十一,换了衣服就睡觉,一睡就三个钟头。 今天很闷,也很倒霉。不知写什么。 就这样吧。祝马来西亚生日快乐!祝我生日快乐! P/S:别忘了各位朋友,我的生日愿望是D90哟。我阳历的生日快到了,嘞地识咗啦!

同事

千万别小看这张照片,它是从世界最顶尖的相机镜头制造商Carl Zeiss所制造出来的镜头拍摄而成的照片。:P 在D90到手之前,我只好用它来记录。 相片中的人,全部是我的同事,他们在斋戒日之前,有个吃餐的习俗,所以邀请我和他们一块儿吃晚餐。我发现到他们的烹饪技术好不错,虽然是家常便饭,却好吃极了。 入乡随俗,也和他们一起用手吃饭,感觉还不错。

朋友

下了班,和量量、伟兴、05及两个初见面的朋友打了一场篮球。自中学打篮球折断手指之后,便很少接触篮球,阔别十多年,从新触摸篮球的感觉很陌生,也带点兴奋。虽然他们都是曾经参加比赛的篮球高手,还好他们不会嫌弃我这个笨手笨脚的家伙,还敢敢传球给我,真的没死过。哈哈。 换一天,轮到我们拿起羽球拍打羽球时,你们就知道厉害了。。。哇哈哈。 打完球真的很累,不过却要赶另外一场朋友的生日。 今天是Samantha Boon的生日,先说声Happy Birthday。我和Raymond, 文绫及Ah Ben在Little Italy请她吃晚餐,Raymond还买了一个榴莲蛋糕给她,真的很香很好吃哦。不过,那边的招待员不允许我们在那边切蛋糕,因为怕榴莲的香味吓走其他客人。:P Samantha是我来到沙巴第一个朋友,她也是我的小学同学,已经十多年没见面,不过大家样子都没有变(呵呵~~我是变很很多,老了,死要脸),所以第一次见面,还是很快认出对方来。 朋友,真好。

YES!

Come on baby, I gonna love you and hate you!!! For those who are interested, please click here .

奇人7 - 薇達症候群

接下的日子会写四篇关于人生百态的文章: 1. 薇達症候群 2. 万乐园效应 3. 无情相对论 4. 玩命赌博法 这是第一篇。虽然下标奇人7,实质算是敷衍之作,形容薇達,绝非三言两语可以道尽。以后我会补上完整版。 薇達,在我博文中出现多次的奇女子,和她是在沸腾网认识的,也不过只有一年的时间。我们之间,充斥了流离寻岸的暧昧,都在尝试寻找对方内心某种缺憾来肯定自己的存在,来填补自己似有还无的空洞。我这样说,其实有欠公平,因为她是我的偶像,我是她的粉丝,就如她分布在世界各处的粉丝一样,沉醉在她缥缈柔弱的华丽文字里,一不小心就窥见一个模糊不清的心灵响应自己脆弱的灵魂。我们都有创伤,维她懂得如何用文字描述出来。 我总觉得,不管是那一个领域,只要能崭露头角的,都有聪颖过人的一面。薇達小学时已经读完了红楼梦(一本我永远读不完的中国古典名著),而且几乎过目不忘(奇人1也是一个可以过目不忘的人),能够很神奇的记住某本书某位作者写过的某一段句子,中学爱上张爱玲,大学时期更凭一首写给爱人的情诗勇夺台湾文学奖。她懂得五国(对吗?)的语言,包括中文、法文、英文、德文和西班牙文,更是天生的演讲者、辩论高手和主持。别因为她会弹钢琴和古筝,就以为她属于中国古典情结的迂腐人物,翻开她的博文来看,她对世界各地音乐的认知,东南亚能超越她的人还真是聊聊无几。她是一个就算有一天对你说她登上月球你也不会觉得奇怪的人。 她的文字并不饱满,更像时空交错的纠葛片段,用字喧哗璀璨,似乎轻盈无力却有着难以割舍的缠绵,让人着魔一字一句仔细品茗,无法自拔地迷恋在自我的幻想之中。她的文字,兼具了中国古典诗词的意象和现代文学灵活多变的刁钻凌厉,更难得的,是她用一段又一段支离破碎的文字拼凑成的零碎感觉,却在最后组成一个完整的个体,冲击读者内心最深处的秘密,挖掘出埋葬已久血淋淋的真相。那是一种艺术感染力,我不敢说史无前例,在马来西亚,倒是首见。 我说过好的作家,可以让文字有感情,薇達更是其中佼佼者。 没有人比她更懂得形容自己:【於是內心越是感到流離失所,越渴望一個依歸。生活越是飄浮虛無,越想尋覓一處安身。我並非風一般的女子— —即使我的文字習慣散發大量的自由與漂泊的嚮往、絕望與宿命的哀傷,即使我並不特別的人生在現實與幻想的交錯成一種類似扭曲的自我滿足。我是願意承認的,比誰都渴望安定,也比誰都恐懼安定。我比誰都害怕失望,也比誰都抗拒希...

她我你的对话

她和你的对话 她:难道朋友是这样的吗?你那些简讯会让我男朋友误会的,请别再传那些莫名其妙的简讯给我了。 你:对不起,我不知道你会给男朋友看你的简讯。 她:什么失败,什么选择,我看了很烦! 你:那我想要我怎样? 她:你到底想要怎样? 你:你要我怎样? 她:应该是我问你,想要什么? 她:你,想,要,什,么?! 你:我想要爱你。 她:够了! 你:好。 她:好,就算我不能阻止你爱我,但是你带给我困扰,我总可以出声吧。 你:可以。 她:谢谢。 你:不用。 她:你要的答案我都已经告诉过你了。 你:就是要我别浪费时间对吗? 她:你够了没有? 你:对不起。我闭嘴。拜拜。 你和我的对话 我:你是个无胆匪类,懦夫,无赖,白痴。 你:为什么? 我:当她问你要什么时,你不敢问她是不是已经没有希望了。 你:我知道答案。 我:那你的答案是什么? 你:我……我不知道。 我:他X的。 你:你怎么看? 我:没希望了。 你:为什么? 我:他们之间没有秘密了。 你:嗯……但是也可能是她男朋友不小心看到的。 我:而且她不是告诉过你别再浪费时间了吗? 你:唉~~的确是。 我:你明明知道不可能,为什么还要越陷越深? 你:我爱她。 我:爱你个头!爱她要给她压力吗? 你:我控制不了。 我:那就逃避吧。 你:我很努力尝试了。 我:还不够。 你:我没有要求什么,只要她快乐。 我:可是你明明就让她不快乐。 你: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做了。我甚至没有想到自己,完完全全为了她而活。 我:那是你愚蠢。 你:那我应该怎么办?不要说天涯何处无芳草。 我:你去死吧! 你:嗯。我应该去死。

天下第一

和朋友聊起了天下第一,我说,要当天下第一很容易,我和他,常常也是天下第一。 只要我们选择只听到自己想听的话,筛选过滤别人的指点和批评,留下别人赞美和奉承的话,最后连我们自己也会相信自己是天下第一了。 这个定律是100%准确的,就算大多数人不赞同,由于自己只愿意听好话,我们最终也会说服自己。世上最容易骗的人,就是自己。

最初的意义

今年,国际青商会的总会长是JCI Sen. Graham Hanlon,来自爱尔兰。他是位律师,也是一名政治家,加入青商会将近二十年。 昨天,他在马来西亚国际青商的总会长JCI Sen. Sabrina Tiew Lian Ching的陪同下来到亚庇,给沙巴州国际青商发表了一个发人深思的演说。至少对我而言,是一种新的体验。 我加入亚庇国际青商已经有四年多,在这四年里,一直有一个无法自圆其说的疑问,就是“国际青商会是什么样的团体?”。书面上解说,国际青商有四大领域:领袖培训、商业机会、社会公益和人脉网络。国际青商主要宗旨是培育青年企业家和领袖。可是,对一个完全陌生的人来说,如此解说,仿佛又无法传达青商会的真正意义,我不能说这些讯息是错误的,但是上述所说的,都是加入青商经过不同活动的洗礼后的必然结果。换言之,我们对外宣传青商会的形象,其实只是会员到最后(如果他们能够秉持参与每项青商活动的精神)所得到的成果,而非会员所想象是修行的项目。 JCI Sen. Graham Hanlon打破了我所有的迷思。他说,我们口中的青商,是为了配合口味而调配出来的菜肴。解说青商,我们必须回到青商最初创会的意义。当Henry "Hy" Giessenbier, Jr.在美国圣·路易斯市创立国际青商时,是为了不让战争继续发生,为了永远的世界和平,为了制造良性改变(Create Positive Change)。他的理念无疑是伟大的。他的理念,就是青商会的初衷,青商会的最初的意义。 青商会的目的只有一个:在年轻人的圈子里制造良性改变。 昨晚,他还提出了很多很实在的观点,但是我今天主题只有这个。 人生,永远永远有许许多多的疑惑,如果找不到方向,就回到我们最初的意义。学业也好,事业也好,感情也好,婚姻也好,企图心和占有欲,是我们在寻找快乐的过程中产生的念头,往往也因为相同的理由变得更不快乐。我想,回到最初的想法,是我最好也是唯一的选择。 题外话。昨晚的演说,有不少会员参与,包括了我们亚庇青商会的一些新会员。在JCI Sen. Graham Hanlon发表演说的当儿,一些新会员并没有专心,一直在小声交谈着。我不怪那些新会员不专心,也不怪他们不参与青商活动不负责任,那些是他们的权利而不是他们的义务,但是至少不要干扰到其他想要专心听讲演说的会员吧。对我来说,与其来做个样子,不如不来...

条件

有些人喜欢否定别人,要全世界都根据他的标准和方式运行,一个成功的人,往往有这种个性。 之所以成功,因为他们懂得如何技巧性的让别人认同自己的看法。

焦点

奥运的焦点,最让人关注的,通常只有两个,世界跑得最快的人和世界游得最快的人。 Michael Phelps是奥运历史上在同一个奥运获得最多金牌的选手,他这次在北京奥运俘获了8面金牌,破了7个世界纪录和一个奥运记录。他绝对可称得上是前无古人,定下了令人难以超越的指标。他的成就,除了来自严格的训练,他天生异于常人的体格标准,也是他创造奇迹的元素之一。他双手和双脚比常人的比例更长,加上新开发的游泳技术和泳衣,使得他能够缔造一次又一次的奇迹。 Usain Bolt在跑完一百米后成为了世界的焦点。他不仅在最后十多米放慢速度,而且更明显的是他蔑视对手的嚣张模样,令他虽然破了世界纪录,却遭到各方面的评击。他不止不尊重奥运、不尊重对手,更不尊重自己。昨天,他一改一百米时的轻松模样,由始至终在200米跑道上全力以赴,赢回了世界人的心。他依然傲慢,依然轻浮,至少在跑道上,他是认真的。他是奥运史上第一个一举破了世界纪录的双料冠军,也是前无古人。 但是,今年的奥运多了一个焦点,就是奥运女子10公里公开水域游泳赛。这是奥运史上第一次拥有这项项目,也是Natalie du Toit第一次参加奥运比赛。Natalie出生在连标准游泳池也难看到的南非,今年24岁,在25名参赛选手当中,她游出第16名的成绩,但是当她抵达终点时,每一位观众都站起来为她欢呼,而我,则在电视机前面流下了眼泪。赛后她说了一句话:To be here, it's been a long road. I have worked hard to get here. I deserve to be here on merit. I don't want to get anything free. 她在十七岁那年因为车祸被逼截肢。她只有一条正常的腿。

花名

病了。在床上盖着被褥,拨电话给每一位参赛者通知成绩。心情原本很差,可是每恭喜一位参赛者进入决赛,连自己也感染到年轻人的那份喜悦,心情渐渐开朗起来。发现现在的年轻人并不怎么注重输赢,凡事容易放得开,我想应该向他们学习了。 在他们眼里,我是元子。 元子是我的笔名,在初中二时就沿用至今。当时流行投稿,朋友纷纷给报馆投稿,我也不落人后,想了一个自以为是的笔名,就写下几篇短诗,交给了报社。当时,完全没有写诗的技巧,纯粹是因为诗比其他文体短,稿费以字数来计算的话,其实最为丰厚,一片短诗大概也有十五二十马币,对我来说,可是非常多了。元子的元,有第一的意思,我排行老二,是家中的长子,也是第二个孩子,从字眼上看,笔名取得还不错。 我有许许多多的花名,元子只是其中之一。 先说我的名字好了。我有一个很俗的名字,袁明发。家人叫我“明”,好朋友叫我“发”,普通朋友则习惯叫我的姓氏“袁”。基本上,我的三个姓名,都被拆开来成为我的小名了。单单是我的姓,就有好几种叫法,有“袁”,“言”,“烟”和“王”。 中学的国语老师叫我Awang,因为我长得像马来人。 “大发”花名的由来之前已说过。 “发哥”则是大学的同学给我取的。通常大马留学生都是读完中五直接到海外升学,只有我和另外一个同学是读了两年中六才进入大学的。在就年龄而言,我比大多数的同学年长,所以有一部分的同班同学就会叫我“发哥”。我一直不喜欢这个称号。有一位教授,他常常与我们一起讨论功课,也常常听到同学们这样叫我,一直不以为意,直到一个学期将近结束,他才很纳闷的问我的同学,为什么一整个学期都在欺负我。我们很好奇他为什么会这样认为,他说:你们都在骂他“发哥”呀!吹胀。 大学的教授叫我“Yan Meng”。我小说的主角名字,就是这样来的。外国人的姓氏在后面,所以他们以为我的Huat是姓。 我为了方便外国同学叫我,自己取了个洋名,叫“Horace”。Yuan Meng Huat这三个字,对外国人来说,是非常难发音的。说来也真可笑,当初想到这个名字时,并不知道原来Horace是真正存在的姓氏,我胡乱拼凑出来的洋名,原来不是瞎扯的。哈哈。 到了沸腾网,元子这个笔名开始实践达尔文的进化论,繁衍成“元老”,“元导”,“元凶”,最后变成了“原子”(Atom)。 以后,还会不会有更多的花名? 等我以后再告诉你吧。

我有一个梦想

我有一个梦想,梦想和我心爱的人浪迹天涯,到世界各地去享受人生。我梦想有一天不需要烦恼金钱的束缚,走过一个又一个陌生的地方,每一天都在体验着新鲜的人生。 梦想和现实之间,总是无法兼容,虽然还没有踏入社会,耳濡目染的情况下,我们再天真也知道没有多少人能够像三毛那么洒脱,和丈夫一起过着写意的流浪生活。我们需要金钱来延续我们每天的生命,在没有足够收入的状态之下,还谈什么放荡不羁的游牧生活? 我的梦想,终归是梦想。 (写于1993年7月24日) 中学时喜欢涂涂写写,同学们喜欢看,我就每天写一小段,贴在科室背后的布告板上。大部分的文章,都是自嘲式的文章,用自嘲的方式来讽刺我看不爽的同学、老师或者身边的人。难得感性的时候,我也会写一些感慨、一些想法和一些心事。大部分的文章已经遗失,只保留了小部分,这是其中一篇。 出来社会工作,我常常对同事和朋友说,我不喜欢旅行。我并没有解释说我不喜欢的,其实是传统的旅行方式,就是跟随旅行团去到一个地方,走马看花的欣赏城市的面貌或者恒久的古迹;我想要的旅行,是体验生命。所以,过去的十年,从来没有到任何地方旅行。 可是我从来没有放弃过我的梦想。 相信吗?我相信一个人任何的际遇,都是为了成就最终的目的,不管过程好不好。人生的历练是累积而来的。不要埋怨大学时选错了科系,不要埋怨被人抛弃,不要埋怨上司轻视你的表现,不要埋怨从事着你不喜欢的工作,因为一切的一切,都是为了造就今天的你。天生我才必有用,每一个悲惨的经历、每一项错误的选择、每一次刻骨铭心的失恋,必有其意义在里面,就像宗教里说的因果报应,环环相扣,全都是为了带领你到一个你最想要的地方实践心中最深处的梦想。如果你还有梦想。 如果能够,我依然想要浪迹天涯,和你一起。我要用我的文字,记录我们的生命和过程,然后寄给旅行杂志发表,换取我们旅途的费用。我要用我的相机(D90,快出现吧!),留下当下的记忆,印证我们走过的足迹。我要和你走遍辽阔的世界,直到我们的心都累了。 虽然我的你尚未出现,我会在这几年里努力累积我的财富。很多朋友都知道我的退休计划拟定在四十岁,却很少人知道为什么。其实很简单,我想要在四十岁之后,找回我失去的梦想。我想要在实践梦想的期间完全没有后顾之忧。我不太注重金钱,从小已经是这样。别说我没有穷过,所以不懂金钱的重要性。我有。小时候家里算是贫穷,没有真正吃过苦,是因为我有一个非常伟大的母亲。我也...

杀生

写了一篇关于蛇的博文,竟然得到很大的回响,有些始料不及。有些人联想到了许仙的白蛇传,有些人认为应该杀死那条蛇,有些人要煮成蛇汤来进补。对于蛇,或者任何爬虫类,我没有特别害怕或者讨厌,因为我知道如果没有激怒它们,通常都是井水不犯河水,它们不会主动攻击人类。当然,具有毒性的蛇蝎,还是敬而远之为佳。 认识我很久的朋友大概都知道我只怕一种动物,就是蜘蛛,不是那种常常在屋子角落看到那种温顺的小蜘蛛,而是那些毛茸茸,肥大的毒性蜘蛛。小时候,家中羞涩,曾经和双亲到园丘工作,在可可园收成的时候,冤家路窄地遇到了生命中的克星。一只全身是毛的大蜘蛛不知从那棵树上掉下来,不偏不倚落在我的肩膀上。当时我吓呆了,也不知如何反应(其实我忘了当时的情景),总之差点口吐白沫。我也不知道有没有被咬,只是肩头痒得很厉害,开始红肿,看过几次医生,敷过不少药,过了好几个星期才渐渐痊愈(唉!为什么我没有变成蜘蛛侠?)。我对大蜘蛛的恐惧,相信是那时候开始的,只要看到,就会全身松软无力,连逃跑也免了。 可是,这些都不是重点,因为我今天要说的是杀生。最近很欠打,说了老半天才说到主题。 前女友常常笑我,说我妇人之仁,不敢杀生。回想起来,我的确是。自从中学用石子投杀了一只小鸟过后,我尽量都不杀生。记得当时我所投的那颗石子,直接击中小鸟的翅膀,将它的骨头敲碎了,小鸟掉在地上,本来兴高采烈的我,以为可以像书中所说的,将小鸟医治好,然后好好养在家里。小鸟躺在地上不停抽缩着,我将它捧在手心,它的啄中不断吐出殷红的血丝,挣扎了将近两分钟,终于没有了动静。第一次,一只可爱的小动物在我手上死去,而且是亲手被我杀死,所以感触特别深。后来,对任何有生命的东西,我始终没有勇气下毒手狠心杀死它们。 以前我甚至连和我抢吃饼干的蚂蚁和吸过我的血的蚊子也不杀,只是轻拂赶走。是的,我承认我有点变态。如果允许我安慰自己,我会觉得那是善良。过度善良也是善良呀,不是吗?我,一个肉食动物竟然说自己善良,那些被我胃消化掉的动物可能要在九泉之下告我泯灭良心说话咯。 不过,现在改了许多,现今的社会,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所以那些昆虫,对不起了,我还是不会用自己的巴掌将你们打得血肉模糊的,请放心。 因为有些东西更方便—杀虫剂!

悲哀

请看 这里 。 奥运国家排名,应该是以总奖牌还是以总金牌来算?看看美国人和世界其他国家人的看法。文章是由美国人写的,回复者则是世界各国的人。 大美国主义,就是这个意思。

夏娃的诱惑

开始爱上韩剧,不是因为野蛮女友,也不是因为冬季恋歌,而是《夏娃的诱惑》。 印象深刻的是饰演反派的其中一位女主角,我忘了她叫什么名字,也忘了她的样貌,但是我忘不了她那双令人毛骨悚然的冰冷双眸。故事一开始是那位女主角的父亲即将逝世,女主角哭得非常伤心,但是当护士和医生离开后,镜头一转,女主角抱着父亲轻轻耳语,面上却充满了扭曲的仇恨,眼神酝酿着强烈的憎恨,仿佛要摧毁前世界所有的一切。也许那时候正经历过一段刻骨铭心的失恋,那双恶毒怨恨的双眼,直接就让我心下一寒,不自觉打了个冷战,想原来女生的心情,根本不可能从她们的眼神里看到真相。女人的怨恨,其实可以那么的城府深沉。 连咱们的两千多年前的圣人孔子也对女人无可奈何,更何况我们这些凡夫俗子? 少年时候喜欢看古龙的武侠小说(古龙的小说其实不适合少年人看,会影响心智),因为热血,但是对他描写女人的心态十分不以为然。我尊重女生,就算在一群男生的男人话题里,自己也从来没有说过轻蔑过任何一位女生的话,所以对古龙恶意地重伤女性形象极度的反感。他笔下的女人,要不是淫贱无耻、无知愚昧、喜欢被人蹂躏糟蹋,就是心肠恶毒还胜蛇蝎,我觉得他大男人主义到了极点。后来,我读了他的一些生平事迹,发现他原本是个至情至性的人,对朋友豪爽,对情人用情至深。他其貌不扬,身边却常常围绕着许多绝世美女,可惜没有一次能开花结果。从他后期的书来看,他几乎对女人彻底的绝望了,甚至也可能是他汹酒的元凶。当一个男人生活历练逐渐多了,被女人伤害的次数增加了,虽然口头上依旧振振有词捍卫着女性,可是潜意识里的防线却渐渐被剥削,开始怀疑自己的判断,或许,或许在心力憔悴之时,亦会认同古龙的某些讲法。 金庸的《倚天屠龙记》,在张翠山夫妇自刎身亡的那一幕,我读的时候泪盈满眶(金庸是说故事的高手,写混乱的场面杂而不乱,尤其《天龙八部》的杏子林之乱,简直可以媲美任何一位世界级的小说大师)。殷素素自杀临终前对孩子张无忌说了一句:孩子,你长大之后,要提防女人骗你,越是好看的女人越会骗人。 像我这样可悲的男人,直到如今,还在咀嚼着这句话所包涵的意义。我想,也许被女人骗,都是因为男人咎由自取吧。 圣经将人类大部分的罪,都归咎于夏娃,因为是她被蛇诱惑而吃了禁忌之果。男人认为女人阴险、嫉妒、奸诈、贪慕虚荣,所以书写上帝之书《圣经》时,依据女性的心态,将原罪的始作俑者让夏娃一个人承受。 事实真是这样吗? 换个角...

后顾之忧

前几天,跟好朋友讨聊起你。 你们都有相似的性格,同样都不是将爱情放在生命第一位却渴望爱情的女生;同样都是个性好胜独立自主却偶尔希望身边有人陪伴的女生,同样拥有一段痛彻心扉的回忆。 她问我为什么会爱上你,我说你是每个男生梦寐以求的女生。因为,你让你的男人没有后顾之忧。 因为同样的理由,我爱上了你,也因为同样的理由,我永远无法爱你。 也许我们不止喜欢欺骗自己,也喜欢让别人欺骗自己,心甘情愿的堕落。

北京奥运

大部分美国人很有爱国情操,而且坚信自己是世界最优秀的国家,和电影大力鼓吹大美国主义,有着莫大的关系。自1776年7月4日击败英军获得独立以来,美国还经历了美墨战争、南北内战、世界战争一、二等,甚至卷进一些事不关己的越南战争、南北韩分裂战、美苏冷战、以及赖以成名的中东战争。美国能够达到今天繁荣的地步,绝非平步青云,而是经历了许许多多的苦难,比如古巴核弹危机、经济恐慌和种族歧视等非常棘手的问题,他们都一一化险为夷,并成为世界科技、军事、人权、经济和体育强国,这是值得我们敬佩万分也值得美国人骄傲的事。 美国擅长制造英雄,最显著的是从电影里,我们就可以看到十分明显的大美国主义。基本上,美国从来没有独立赢过一场对外的战争,养尊处优的美国士兵,利用高科技入侵北越、朝鲜甚至苏联冷战,也没有真正得到胜利。但是你若看电影,你将会看到一个以一档百的John Rambo;你会看到美国总统驾驶战斗机牺牲小我撞向外星飞碟的场面(ID4的经典场面,也是一幕我最反感的场面,玩弄大美国主义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你会看到Pearl Harbour里导演为了挽回大美国情结而让Ben Affleck的牺牲赢回了美国珍珠港被炸后的耻辱(最后的半个小时简直是画蛇添足,编剧完全只是为了挽回美国人的颜面,否则这部电影将成为一部经典的电影之一)。我每每看到那些不知廉耻的大美国主义时,我都会觉得鸡皮疙瘩。 最近,西方的媒体,总是在大作文章,恶评中国举办的北京奥运,我知道,那又是大美国主义在作祟了。每一个美国人都知道,奥运在中国举行,他们将很有可能失去世界第一体育强国的地位。这次的奥运我没看,连开幕式都没有,但是我从媒体和朋友口中得知细节和详情,我想,这将会是一次史上办得最成功的奥运之一。 奥运开始之前,西方已经开始杯葛中国,理由不外乎是西藏的人权问题,有许多国家甚至恐吓抵制奥运,对于感同身受的马来西亚人,我当然也会关注人权的课题。中国贸易开放以来,经济一飞冲天,让许多经济超级强国乱了阵脚,但是他们忘了中国是名正言顺的共产国,人民能够拥有像今天这样的人权,已经是超出了共产定义的极限了。曾经和朋友谈过中国的国家主义政策,我们达到的共识是中国必须是一个共产国,不然就会陷入如苏联因人民过度贫困而分解的局势。我们不懂政治和经济,只是从历史的借镜,看到今天的中国。从共产国蜕变成民主国,需要漫长的一段时间,欲速而不达,最主要的原...

联合国上司

工作了十年,应该可以回顾一下我的工作历史了。我的第一份正式工作,是在一间日本国际电子厂上班,直属上司是会说日语的达雅人。那是一间规模算是蛮大的工厂,共有四五千位员工,开始我只是技工主管,在三年内一直攀爬职场梯子,从主管升到助理工程师、工程师,然后总工程师,最后是副工程系主任,上司就是那位跟我感情很好的达雅人,依然还有和我保持联络。工程部门(Engineering Department)有个顾问,是一位七十多岁的老伯,传统的日本人。我对日本人没什么好感,但是那位老伯却是我电子工程的启蒙师傅。我还记得第一天上班,那位老伯就拿了几百个电头插座,要我和另外一位Senior将插座的日本电线换成本地电线的颜色。我们花了两天,手都起了泡,才将工作完成。之后,师傅常常要我跟他一起检修一些需要他出动的机械问题,让我对高科技机械的了解和知识一日千里,奠定了我日后能更快地掌握工程系诀窍的基础。直属上司是培育我自信的人,日本师傅则是给予我工程程序知识的老师。到现在,我还是很感激他们。我离开那间公司,是因为我的薪金和职位当时已经到了顶端,要加薪或者升职,根据公司的死鬼政策至少要多7年。我等及了。 师傅有着所有传统日本人的特征,严谨勤奋、刻苦耐劳、博学多采、要求严格,还有,极度好色。相信我,我只学了他前面四样。真的,要相信我。 之前说了我做过兼职,是学府的Part Time Lecturer。学校的上司是美国鬼婆。和日本师傅完全相反,她没有什么要求,对于我的教学方式也从来不过问。美国人只要求效果和成绩,过程并不重要。这一点我肯定超出了她的要求,成绩方面不能做准,因为考卷是我自己拟的,学生考到好成绩不代表什么,但是我的课,学生出席率一直保持在最高的位置,她当然没有怨言。这个美国老婆婆直率、坦白、不拘泥、但是架子却大得让人侧目,喜欢在众人面前摆出高人一等的样子,这是我最顶不顺的。 第二份工,也是工程师,但只是挂名的。我们拿着比工程师高出一倍的工资,做着连中小学生都可以做的工作。在那三年里,我们四个工程师轮流抄写着两百四十一部世界最高科技的真空泵的数据,然后就回到办公室将数据输入电脑。我发誓,以后再也不会犯同样的错误,从事这种没有意义的工作了。三年,我白白浪费了生命中非常珍贵的一千多天呀! 在那三年内,我一共有两位上司。第一位是英国人,第二位是苏格兰人。 英国上司是位好好先生,喜欢玩摩托车,尤其像哈...

死了

上个星期临放工回家前,车子引擎传来尖锐的摩擦声,揪开引擎盖来看,一阵难闻的烧焦味直袭入鼻,还冒着白烟。我心想完了,希望不是轴承珠子爆裂,不然就大件事了。我看看天色,已经7点多,就将车子放在工厂,驾着公司的罗里回家。 昨天着人看了一下,说是冷气泵卡住,需要换掉。我心揪了一下,考虑要不要一次过修好所有的小毛病,半响,终于也对修车师傅战战兢兢详细道出车子的一些状况。 今天,车子送了回来,单据当然也一起附送而来。 数字是RM1487.00。 我要死了。

要什么?

《城中最煊》这个名字,是我提议的。当时我共给了三个提议,最终选择的是这个。 如果你问《城中最煊》要什么?倒不如说我们想要什么。 我们想要看到的,是一班年轻的歌手,用属于自己的风格,唱出可以属于自己的歌曲。 经过了第一轮的试音活动,评判各自说出了自己的观点,我这里稍微做个总结。 1. 一首能够感动人的歌曲,通常不是一首唱得非常整齐的歌。 2. 亚庇会唱歌的人很多,但是可以唱出感动的人却很少。 3. 清唱的形式,其实不是在捉你歌唱技巧的瑕疵,而是看你如何在没有旋律的情况下唱出旋律。 4. 压得住场面的歌手,才是一位好歌手。 5. 如05所说,现在的歌手不再是歌手,而是艺人,要有艺人的心态。 6. 才艺表演,并不限于乐器、舞蹈或者琴棋书画,就算是同样一首歌,你的动作、你的唱腔、你的表情、你的眼神,都是属于才艺的一部分。和台风不同,台风是表面,才艺是内敛。 7. 站在舞台上,舞台就是你的。 谢谢各位评判的用心。谢谢。 下周日同样时间再见。

病了。

问一位跟我很要好的女性朋友,为什么会爱上她的男朋友,她支吾以对,说不出一个所以然,我才发现,男人和女人的爱,同样是盲目的。我很想跟她说,其实她不爱他,也许只是想要有人陪伴,也许因为寂寞,也许因为喜欢跟他或他家人在一起的感觉,她对他,可能只是一些过去某段日子某段经历触动了她记忆深处对爱情的憧憬,错将好感误以为是爱的感觉,然后她坦然地接受了他的优缺点,认为那是一个配套,必须接受他的所有。我好想告诉她,多数的爱情都是假的,女生其实可以对很多男生有好感,却因为特定的场合、特定的时间、特定的动作,使得两人之间有了肢体上的接触、有了心灵上的火花、有了暧昧的缠绵,而让一个女生倘开封闭的心门,允许唯一的他为她勾画雕塑生命架构,然后自欺欺人地以为只有他能够让她感动,进而蜕变成自己理想的爱情。我很想告诉她,she deserve better。 可惜我不能。因为那是她的生命,由她自己主宰,只要她当下快乐。过去的伤害,给她太多痛苦的回忆,她应该选择快乐的去爱,就算那份爱情不长久,也不真实。 我传一封简讯给薇達:现在的女生都太爱自己了,所以不需要别人来爱。结果被她兵不血刃地狠狠臭骂了一顿。【有兴趣看我怎么被骂的朋友,请到她的 页面 看看】 我回了一封依猫子给她:剑上还真的不沾血呢!她说:我觉得我写出了许多城市人的心声。 我想想也的确是。 从不否认薇達是我的偶像。在马来西亚,八字辈的文字工作者当中,只有她的文字能让我陶醉,无法自拔的陶醉在她那过度自溺却透露着顽强坚毅的文字当中。她绝对是我心目中的奇人之一,但迟迟没有下笔,是因为一来她比任何我所见过的奇人来得更神奇,二来我我认识她不深无从下笔,三来我的文字还没有写她的资格。待我十年磨剑,相信总有一天,我会将她的事迹摘录下来。其实我还蛮开心的,自己的偶像,会因为自己的一个简讯而写下她的感叹,叫我实在受宠若惊呢!愉快之余,文中的“某男”称号,似乎也太“冰冷”了吧。呜呼哀哉~ 英语Veda,是印度最古老的宗教文献和文学作品的总称。薇達常常会给人一种虚幻不实在的感觉,就如她的文字,零碎而激情,华丽而驘弱,自嘲而犀利,仿佛活在一个实实在在却完全虚拟的世界里。我对05说,千万不要尝试去了解薇達,因为虚幻是一种致命的吸引力,是难以填补的空洞,无论用多少心血和精力都不能。 但是有一点准没错。和其他女生一样,在远处遥遥观看欣赏,何尝不是一件赏心悦目的事?任谁破坏...

我爱你,真的。

前首相敦马今不止一次在他的网页里写下他对马来西亚的真诚和热爱,每一次我都仔细看了每一个人的回复,看看马来西亚人对国家的看法,不管什么族群都好。 让我们回顾一下,九十年代,是马来西亚的巅峰时期,在敦马的领导下,年青一辈开始有了“我是一个骄傲的马来西亚人”的意识,华人开始脱离上一代迂腐观念的束缚,觉得自己是一个真正的马来西亚人。我们开始会捍卫国家的尊严,开始爱上了这一片热带雨林的土地。那一段时间出国旅行的也好、升学的也好、工作的也好,会发现到马来西亚不再是地图上一个模糊的区域、也不再是他国印象中尚未开化的国家。我们有了可以觉得骄傲的双峰塔、F1赛车场、多媒体走廊等等。我不懂经济、不懂政治,但我至少知道,在英国读书的那一段日子,当我说我是马来西亚人时,心中还有一点点的骄傲。 我绝对不是敦马的粉丝。其实我对任何政治人物从来没有好感,任何国家都一样。新经济政策的不公正,贪污腐败,教学制度等等,都是国家面临几十年依然无法解决的问题。我也深信,只要给所有人更公平的竞争平台,马来西亚绝对会比现在更好更发达。我们无法扭曲历史,只好展望未来。暂时撇开政治人物在发展国家的过程中牟取利益手段不说,敦马的铁腕政策,怎样也比笑里藏刀的接班人好。真的,我宁愿活在恐惧之下,也不愿被人讥笑羞辱。 我不懂你们的感受。当全世界都在嘲笑我们用了本来可以建设学校,改善交通,发展国家的钜额金钱来送一个毫无资格的太空乘客上太空后,还刻意地将他塑造成为国家英雄,让国人满足在自欺欺人的幻想里时,我真的羞得无地自容,甚至感到极度的愤怒。这件事,简直可以被列入世界十大奇事的榜首了,可是,你们看看国人依然盲目地相信用金钱制造出来的幻想,甚至为他出书陈述他的“英雄事迹”。我觉得很悲哀,两亿,两亿可以培养多少人才?实践多少个人的梦想? 我们的领导,已经到达了匪夷所思的地步。翻开报章,每一天都有类似流氓黑社会干架的情况发生在每一个政治人物身上。月漏论、种族歧视、污蔑嫁祸,我真的不敢相信,那是我们选出来的领导吗?哪厢说DNA样本太旧过时(DNA样本会过时吗?DNA样本不是数据吗?怎么会过时?),显示出我们领导的无知和愚昧;这厢又听说某某政治人物谋财害命,显示了他们相互之间为了妖言惑众的心狠手辣。想想看,这些人,无论是谁,都有可能是我们明天的领导。怎能不叫我心寒? 我们都爱我们的国家。请不要让我们再失望了。我们拥有世界上最丰富的天...

三八!

喜欢说话的喜欢窜门子的喜欢啰唆的喜欢东家长西家短的喜欢聊天的喜欢骂人赞人的喜欢说我爱你的人,今天是一个好日子,尽情三八吧! 08.08.08。 祝大家心想事成。

做不了官

两袖清风的人做不了官。 心地善良的人做不了官。 忠诚耿直的人做不了官。 知足常乐的人做不了官。 忧国忧民的人做不了官。 欣赏艺术的人做不了官。 自命清高的人做不了官。 这些我都知道,看看我们的政府就知道了。 我不知道的是,原来我也有做官的本能。还没有做官,是因为自命清高。

误人子弟

“误人子弟”这句话,希望不会套用在我身上,虽然我一直很心虚。我有两次当过老师的经验,一次24岁,在母校做过半年的临教,教过中三的科学和数学,代班过一次华文。第二次26岁,在一间学院兼职教书,科目是“数码基础”,属于二元数据的入门。 印象比较深刻的,是学院教书的那段日子。 并非故作潇洒,我从来不是一个按照章理出牌的人,要我拿着课本,慢慢地讲解课本的内容,会闷毙我的,所以上课从来不带课本,空手来,空手归。一堂课两个小时,每一次准时开课,却时常早退。我会在大约上了55分钟后,给学生休息10分钟,下半堂课,是我和学生的互动,进入科室,先在白板上写下一道需要用逻辑思考解答的IQ题,才让学生发问问题。开始几堂课学生们还很约束,习惯之后,大家的反应还蛮热烈的。间中,想到IQ题答案的学生会尝试解答,但是我都会留到最后才说出真正的答案。 我也从来没有给过学生笔记,不习惯的学生常常抱怨,但是我很坚持。我不是懒惰,记性不好的我,如果要空手上课,在前一天晚上,我可是做足了功课,将要解说的那一部分,完完全全明白过来。我永远相信一件事-尽信书不如无书。我喜欢让学生思考,而不是在课堂上浪费时间抄写笔记(哈哈,这是我对自己老师的报复,我最讨厌抄写笔记的)。既然已经有课本了,何必多此一举写多一次?顶多,用highlighter在书本上注明重要的部分就好啦。当然,这纯粹是个人的喜好,喜欢笔记的同学,依然在课堂上抄写我在白板上信手拈来的例子。 可能我和他们的年龄差距不算太多,所以彼此间相处融洽。休课时间,和他们一起抽烟;在酒吧遇见,坐下来一起把酒共欢;外面遇到了,也可以一起吃饭,没有拘束感。我们像朋友,多过像师生。 有道之士或许会说:成何体统?!这样的老师还像样吗?! 所以我才心虚。当学生们接受我的教学方式后,学生给我的评估卷,一直都是整间学院众老师中最高分的,可是那并不意味着我做对了。那只是代表学生喜欢我的教学方式。我不否认当时有过心理挣扎,是不是应该改变形象,做个为人师表的好老师。 我始终没有改变,是因为两件事,或者,是性质相同的两件事。 有两个学生。一个喜欢赌博,另一个喜欢飚车。我没有说人生大道理,只是对第一个学生说,我一生中最痛恨的就是赌博;然后对第二个学生说,我有一个朋友飚车刚刚去世了。然后,过了不久,他们主动对我说,他们不赌了,也没有再飚车。我不晓得他们是不是在讨我欢心,或者是已经改过自新,...

疼、宠、管

薇達 说:女生,通常分成三大类。 一种,要人疼。 一种,要人宠。 最后一种,要人管。 你是那一种? 如果我不能常常陪在你身边疼爱你,如果我无法拥有制约你的身份,我只好放纵一切的宠坏你。 不要问我为什么。

Myth

Sometimes, literature is only a tool to show our emotion, but never fall in it. We tend to exaggerate our feeling when come to art presentation, and at the end of the day, we believe whatever we say, we sing, we write, we paint or we dance, is our true feelings, from the deepest abyss of our heart. We all have a life to live on, but we rather believe what we created in the process of art performance. And we call it romance. Don't you agree? Once we step away from the paradigm of self motivated fantasy, our vision has never been clearer. Question is, what do we want to believe? The reality or our own fantasy? Either one, is only our imagination. Nothing would be more than that.

继续烦恼。。。

要换一台电脑?还是。。。 这个? 这个? 这个? 不然就这个? 或者这个也不错,:P 鱼与熊掌,所以,继续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