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妄想症。

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妄想症。被害妄想症、爱情妄想症、失恋妄想症、发达妄想症、名人妄想症。 最近遇见一个女生,是我看过最严重的一位。 她妄想自己恋爱了怀孕了然后堕胎了,经过查证结果一切子虚乌有。我很想告诉她,其实在她现实生活中,还有许许多多美好的事情,只是她选择偏激,选择相信自己的堕落,选择用幻想折磨自己。 自虐是会上瘾的,妄想也会。不说出来还好,一旦告诉别人了,妄想就会在脑海变成真实,成为记忆的一部分。读过一本书,说童年的记忆,大多数都是经过了人生经历的修饰,不完全是真实的,人喜欢制造幻想,来满足自己的某些欲望,而这些幻想,会修改我们记忆中的内容,让我们相信那就是真相。直到有一天,我们再也无法分辨生命中的虚幻和真实。 我们可以放纵思绪,但必须能够回到现实,若依然坚信自己的幻觉,我想,是时候寻求医治了。

你是属于那一首歌?

每一个喜欢过的人,都会唱歌,都有一首属于记忆中的歌曲,会让我不自觉的想起她。 中学时,曾经到喜欢的女生家里做客,七八个人轮流唱着Karaoke,我记得当时她问我喜欢听什么歌,我没有回答,她就选唱了陈明真版本的《变心的翅膀》。我们只有开始,却没有结束。 通过朋友介绍,我和前女友在Pub认识,当时大家也在唱着歌,我到达时,刚好是她点唱的歌曲,Diana Ross的《When you tell me that you love me》。我当时很震惊,个子小小的她爆发力十足,连最后的升key也不见吃力。我们第二天就成为男女朋友,完全没有开始追求的过程。 我们分手后,遇见一个二十四小时哼唱陶喆《爱很简单》的女生。由始至终,我们都在暧昧的情绪里面,没有开始没有结束。 那你呢?你是属于那一首歌?

关心则乱。

关心则乱,有时候是一个借口。 关心一个人,我们会知道她的一举一动意味着什么。我们会很清楚的知道她说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眼,每一个动作,几时真几时假。她说话的目的是为什么,为了达成什么? 当我关心一个人。我就会知道。

半条命。

很讨厌拍摄结婚当天的前一晚总是睡不着,结果第二天晚上累得剩下半条命。 终于发现,女人真的很难了解,口中说一套,你如实做了,她又不高兴。很难伺候啦。

英雄自然你来当,小人,我来!

很喜欢这句话。 枭雄本色,本应如此。

梦想。

有梦想是不是好事? 有梦想是好事,如果有实践的毅力和能力。 因为梦想不是梦和想,也不是说。 梦想是需要牺牲的,牺牲过程中种种快乐的诱惑。

有心。

虽然是一首商业到不行的歌。 虽然一部分歌词写得莫名其妙。 虽然我很讨厌用低俗拼命出位的他。 可是,不得不推荐这首歌。这首歌也很本土,也很通俗,也很黄明志,谁说一定要粗口满天飞才叫本地文化? 所以说出发点很重要,有心,不管是不是炒作,我都会喜欢。

人生的轨道。

初中的时候,我拿过一个奖项,也是我人生唯一一个奖项,就是全初中绘画比赛第一名。 高一的时候,因为选修中文,所以放弃了绘画课。 然后,因为选修理科,而放弃了中文。 我在想,如果当时我放弃理科,我的人生会不会不同呢?

貪念。

朋友說我很貪心,什麼都要嘗試。 可能吧。多嘗試,就能打開更多可能性。至少我是這麼覺得。

五月天以外。

人生之所以有意义,是因为我们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事。 相信预言,相信世界末日,相信命中注定,我就再也没有活下去的勇气和动力。

陈绮贞以外。

和朋友在msn上的对话。 朋友:最近你迷上了Damien Rice? 我:是的。 我:伤心男人就要听伤心男人的歌。 朋友:那不是更伤心? 我:不会,因为他比我更伤心,我听了会开心。 朋友:将别人的痛苦建立在自己的快乐上。所以你才那么容易从情伤中复苏吗? 我:才没有。不管事情发展得如何,我都能够比别人更快的站起来。 朋友:歌曲有疗伤作用? 我:不是。 我:时间会带走一切。 朋友:哦。 我:其实我说这些是在推销自己。你不妨考虑考虑。 朋友:哈哈哈。 朋友:好。 我:我是认真的,如果真的分手给我优先权。 朋友:我会的。 嘿嘿。谁说我不会调情?

四段只有现实的爱情故事。

四个人都能在任何电影中独当一面,《Closer》的阵容强大得让人难于置信。 我承认是冲着Damien Rice的《The Blower's Daughter》才看《Closer》的。电影一开场还未有画面,《The Blower's Daughter》的音乐已经响起,然后Natalie Portman和Jude Law于茫茫人海中相遇相识。 Natalie Portman被车子撞到后,Jude Law想扶她起身,Natalie回头笑着说:Hello,Stranger。我好喜欢那个画面。 《Closer》这部电影很亦舒,对白写得精彩,大刀阔斧的蒙太奇,我差点跟不上节奏,内容却比亦舒故事来的哀婉缠绵。四个人,四个故事,四角恋爱,成熟男女之间任何形式的爱情,都几乎出现在这部电影当中,但是,这绝对不是一部情窦初开的人会喜欢的电影。那些伤痛都是血淋淋的真实,没有童话没有美丽的幻想,只有你愿不愿意相信爱情。 男生的爱情从性开始由爱结束,女生的爱情从爱开始由性结束。这不是电影的结论,只是我的结论。电影所要带来的讯息更多更强烈更戏剧化,太多太多了,我只是选择我想要的结论。 当Alice对Dan说:I don't love you anymore。我几乎哭了。 因为她不想撒谎,更不想说出真相。因为她说了出来,她就不再爱了。我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男女之间的情欲都是那么复杂,可是,每一个经历过爱情伤痛的人,都会在里面找到一个自己。 自卑也好,骄傲也好,自尊也好,就算再痛,就算知道会因此失去爱情,男人也会拼命的追问,直到悲壮地粉身碎骨。 或者,选择当一个懦弱的胜利者,得到爱情,却失去自己。

无知和迷信。

很少在别的地方住过很长的一段时间,不知道其他国家的人民是否如此,但是马来西亚人民确实非常容易受骗。 我们不考证不依靠逻辑,看见人云亦云的新闻,便唯恐天下不乱地乱传一通,世界末日、海啸、核子酸雨,面书删除用户等等,都是循着日本地震而引发的传闻,可是我们深怕他人不知我们的无知和迷信,争先恐后的在面书上转贴。我只是觉得很恐怖,我们一直说政府如何如何欺骗人民,可是,我们看得到真相吗?从面书上的种种迹象来看,我们根本不想分清楚是非黑白,我们都是抱着那种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心态的对待所有事情。 一个民族,不管什么种族都好,最怕的就是没有分辨真假的能力,我们只看到我们好奇心想看到的事情,这样子,我们还有未来吗?我们有什么资格站在他人面前,用有力的证据来证明我们的想法?我们所谓的想法,不过是一时冲动,也可能是受了他人影响,根本经不起反驳和打击。 更幼稚的说法,就是以为自己脆弱不堪的想法才是正确的,然后理直气壮地指责别人说: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想法,那是我的自由。 是的,那是你的自由,有智慧的人,不会跟一个弱智儿争执对错,因为无论智者如何聪颖,他也无法说服个人自由。 嗯,这篇写得有点重。可能因为被面书气了一整天吧。法刻!

我喜欢就好。

今天做了不太一样的尝试。模特儿可能不喜欢。呵呵~~

如此多愁善感的我呀。

日本地震,全世界都在关注,从新闻画面上看到好比灾难电影中惨不忍睹的情景,心中不期然有了恻隐之心。 我相信我本性是善良的,无论他人怎么对我,我都不会埋怨,我不杀生,也不会讨厌别人,看见别人受苦,我的心好难受。

所遗忘的美丽和温柔。

我不是小品电影的拥趸,大多数的小品电影,我只看一次,记得的不多,印象深刻的更少,《天使艾美丽》属于异类,虽然也只是看过一次,但是留给我的记忆却很多,重看一次,是将以前不懂的情绪填补,才真正明白为什么《天使艾美丽》会如此被戏迷推崇。 女主角不是倾城倾国的法国美女,但绝对是这部电影的不二人选,独特的外形加上略带神经质的大眼睛,把艾美丽这个角色饰演得惟妙惟肖。艺术电影多悲剧,而《天使艾美丽》反行其道,整个电影的色彩和步调都弥漫着阳光般的温暖和希望,平淡却温馨,不刻意的感动,不做作的温柔,不虚伪的惊喜,我的心,就这样被轻易俘虏了。 法国电影强在刻画人性,并不意味他们便忽略了创意,《天》的创意点不胜枚举,比起《三十六个故事》中蓄意的创意点子,《天》的新意浑然天成,就像与身俱来那么自然。 离家出走到世界各地旅行的小矮人瓷器,寄了一封又一封爸爸的梦想的照片回家;男主角收集别人撕掉丢弃在自动摄影棚附近的照片;女主角用了很特殊的方法帮助一位老人找回童年的记忆;跳跃的画面加上唠叨琐碎抵死的旁白;戏中有太多太多细腻而富有创意的剧情,叫人如痴如醉的着迷。 当我看《香水》时,就有一种想法,法国人好厉害,可以将无形无色的味道具象化;重看《天》时,这种感觉更强烈,因为它将一个平凡小女孩的心理和心情具象化。能够将如此平凡而且非常细腻的情感转折具象化不是一件简单的事,越平凡月困难,可是导演做到了。举个例子,有一幕说到女主角约见男主角在咖啡馆见面,男主角只是迟到几分钟,女主角脑海就生出天马行空的想象,到最后还给自己一个合理而认真的结论,虽然只是短短一分钟,便清楚交代了女主角的急躁、思念、沮丧、盼望、彷徨、坚定、自尊、关心、失落等等情绪。当你发出会心一笑时,你会发现,原来女生的心思,就是如此平凡而美丽。 《天使艾美丽》想要讲的是一个关于人性美的故事,因为,艾美丽拥有一颗单纯洁净的心灵。 善良,温暖。

英雄老爹的迟暮悲歌。

想写一篇《天使艾美丽》的观后感,但是看了《Unknown》之后,再也提不起劲。 《Unknown》的硬伤实在太多,悬疑片若是不逻辑,最多只能被归类为奇幻电影,天马行空的想象谁不会?怎么处理才重要,不是为了悬疑而悬疑,为了动作而动作,为了场面而场面。 为Liam Neeson不值,好不容易在《Taken》中熬出春天,秋天马上到了,希望下一部电影不是他作为电影主角的冬天吧。

一场美丽绝伦的救赎。

特地上网查了,导演是印度人,第一个感觉是惊讶,除了M. Night Shyamalan,好莱坞竟然还有一个Tarsem Singh。中国的电影,看来就快被印度取代了。 先说剧情,单薄简陋,甚至有点沉闷,我就不多说,但是画面的唯美却非常富有想象力的惊人,加上细腻的情感处理,很合我胃口,马上就爱上了。 我先是想到《Big Fish》,然后是《潘神的迷宫》,前者拥有不可思议的绚丽画面,后者是关于小孩的幻想与现实的冲击,《The Fall》介于两者之间,虽不能超越,也算是上乘之作。导演先后跑了18个国家26个不同的地点拍摄这部电影,你可以发现有些画面只有一两秒,依然美丽的叫人心碎,那些都是团队制作的用心和认真。 除了华丽的景色和浓郁的色彩搭配,更吸引我的是戏中的小女孩,仿佛天生的演员,丝毫不做作,也没有在演戏的感觉。若果没有小女孩,这部电影只能算中上吧,小女孩毫不掩饰的童贞,升华了电影的内涵。在我印象中,只有她的演技让我觉得她不是在演戏(我是指小女孩而言)。 童真,有时候是唯一的救赎,戏里戏外都一样。

旋律。

忽然想念这首歌。一首曾经深爱过的人最喜欢的一首歌。

舍不得。

小徐说,摄影就是要懂得取舍,在测光的一瞬间,必须知道自己想要的是暗部还是光部的细节,从而调整相机的光圈快门和ISO。我往往就是太贪心,想尽量保留所有的细节,而忽略了光影对比的意义,用外闪不止,还要加上Photoshop后制,将所有细节都勾勒出来。 从技术层面来讲,我们用闪光灯,用性能很好的相机,用很精致的镜头,都是为了保存最多的细节。可惜摄影并非一门科学,摄影还必须要有生命,必须和技术相辅相成,才能明白什么是摄影。我对摄影乐此不倦的原因,和摄影所能发展出的太多太多可能性有关,我想就算穷一辈子的能力,我也无法明白什么是摄影。 取舍一直是一个很理性的名词。做人要快乐,就得懂得如何取舍,有舍方有得,不舍得,就什么也得不到。也许是我太注重感情,取少,舍更少。我是执着的,对生命里任何的拥有和失去,我都有那么多感慨和遗憾。 我有太多的舍不得。 地方呆久了舍不得走,东西用久了舍不得丢,眼镜戴久了舍不得换,喜欢一个人久了舍不得离开。我知道我不会卖掉我的第一台相机和镜头,因为我舍不得。

对你冷漠,就是对自己无情。

人与人之间相处,是非常非常微妙的一件事。 别人眼中,我这个人很严肃,不说笑话,实际上我很喜欢开玩笑,只是我开的玩笑,很少人能够捉到重点,通常只有臭味相投的朋友,才能在我玩弄的字眼中找到笑点。那天,我忽然明白什么是默契,原因无他,不就是大家知道大家在想什么,那感觉真好。 我不知道自己敏感的触觉,是来自长期写作的训练,还是过度依赖感觉,抑或天生就有,我相信前者的可能性很大。朋友昨天问我,从事艺术工作者,如何知道自己进步还是退步了,我想了想,说出了我的看法。长期浸淫在艺术领域的人,揣摩最多的不是时事而是人性,艺术工作者会将人的情感划分得越来越细,甚至最后,会进入灵魂的那一块。对于写作或者摄影,我自我判断的方法,是看自己在陈述情感时,会不会比上一次细腻,有没有比上一次深刻。这种细致的情感解剖是欢悦的也同时是痛苦的,因为我们对欢悦和痛苦的感受,远比他人强大。 爱情亦然。 放弃爱情亦然。 必须对自己绝对的残酷无情,才能割舍我对你的爱。 薇达在面书上了一首歌,很适合我现在的心境,是Black Box Recorder的England made me。 I trapped a spider underneath the glass I kept it for a week to see how long he last He stared right back of me He thought that he could win We played the waiting game He thought that I give in England made me England made me I had a dream last night, that I was drunk I killed the stranger, and left him in a trunk In Brighton railway station It was an unsolved case A famous murder mystery People love mystery England made me England made me England made me England made me I need my pr

遗失。

如果我选择去旅行,走遍千山万水,踏过世界每一个角落,是去寻找真正的自己。 可是我知道,我再也找不到了。 我的自己,遗失在你的心里,再也找不回来。

空。

人脑很奇妙。 一个人对自己的认知,是知识和记忆的组合。婴孩时期的本能、孩童时期的学习、少年时期的发育、青年时期的成长,那些经历,都会在脑海留下一定的记忆,有些我们记得,有些我们不记得,不记得的,其实我们并没有忘记,只是隐藏在脑袋深处,等待被唤醒的一天。 读过一本关于记忆的书,说到人的记忆不可靠,很容易被扭曲。科学家通过实验证实,其实人对自我的认知,实际上也是一种重塑个性的自我欺骗。人在惊恐之下,会选择封锁自己的记忆;人在犯错之后,会下意识地改变记忆的内容;人在愧疚之下,会组合不同时空的记忆然后给予自己合理的解释。记忆到底储存在脑袋的那一块地方?比较传统的说法,是暂时保存在海马体,然后传送到新大脑皮层做长期记忆。在储存的过程中,是一连窜的信息交流,大脑皮层不断做出调整和重组,成为我们的记忆。 我们无法分辨真假,因为记忆就是我们对自我的认知。 据说每个人都有妄想症,或多或少,精神病患者无法控制记忆的调整和重组,无法辨识幻想和现实的真伪,所以才会活在一个自己创造的世界中。而事实上,每个人都活在自己创造的世界中,因为我们的记忆,左右了我们的个性行为和思想。我们以所有记忆都是真实的作为前提,用我们记忆的偏见看世界,可是我们忘记了,记忆其实很容易被扭曲。想要看清楚世界的真相,首先必须舍弃的,就是自己的记忆,试问谁又能做到呢? 佛教有一个非常传神的说法,四大皆空。每个人对‘空’的理解都不同,绝大部分的高僧,至少我读过的故事当中,都是以顿悟的方式明白‘空’的涵义。明白了‘空’,就明白了世界的真理。基督教教义中,也有放下自己,以神为主导的类似过程。当我们真正相信有高于我们高于一切创造宇宙万物的神灵时,我们才会放下自己的认知,从旁观的角度审查我们的道德和品行。我们放弃用自己的标准来衡量自己,放弃了记忆给我们的认知。

割舍。

最近已经将生活上心理上感情的那一块割舍得干干净净,以为会有多余的时间,可是时间好像越来越不够用。 月尾要飞去吉隆坡,七月还要飞。看来,今年进步了。

So be it。

有时候,我觉得自己还真有威胁性。 第一次拍,搞得人家差点分手。第二次拍,外来压力让她差点崩溃,连面书也不要了。这次的尺度已经减了很多,还是这样。 还怎样so be it? 我一定要拍一个系列来讽刺那些有反对声音的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