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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文

目前显示的是 十月, 2009的博文

星洲日报访问

今天,星洲日报有我的访问,我找不到报纸,只好将原文转载到这里,刊登的文章可能有些不同,但这是我的原意。 1.什麼時候開始接觸科幻小說? 我看的第一本小说,是卫斯理写的《人形飞弹》,当时读着小学六年级,无法区分什么是科幻小说, 只是觉得很紧张刺激,就陆陆续续找了他的其他小说来翻阅。其实我并不只是钟爱科幻小说,纯粹是爱看书,什么类型的书籍都看,玄幻、推理、言情、武侠、神怪、文学、评论,只要觉得有趣,就会乐此不疲废寝忘食,看个不亦乐乎。 2.一開始為什麼想寫科幻小說而不是其他類型的小說? 选择写科幻,原因很简单,因为相对其他类型的小说,比较容易下笔。玄幻始终不是我那杯茶;推理需要严谨慎密的构思,我写不来;言情我经验不多无从下手;神怪太虚幻飘渺不合我胃口;我没有渊博的历史常识去写武侠;文学则完全在我能力范围之外,除了可以任意发挥想象又可以自圆其说的科幻小说,实在没有太多选择。有一点我必须承认,倪匡是我写科幻小说的启蒙,为了摆脱他的影响,在书写这本小说之前,刻意不看有关他的任何书籍,可是字里行间依然有他的影子,不熟悉的人或者不会发现,倪匡的忠实粉丝可不那么认为。 这本小说的架构比较庞大,与一般卫斯理故事不同,而且切入点也不一样,那和我的写作野心无关,我不是想创造一些什么神话,当初的想法,只是要写一个娱人自娱的故事,写一篇让人觉得很不可思议的科学幻想小说。严格来说,我并没有十分特出的想象力,但我知道自己善于自圆其说,喜欢将一个难题摆在面前,然后想尽办法得到一个合理的结论,这是我写小说的窍门,用一个难题将自己逼入墙角,然后搜寻资料以逻辑思维解释种种的奇异现象,这种创作手法,大概只适用在科幻类型的文字当中,所以科幻小说就顺理成章成为我的第一部小说。 3.談談《慧軍創世紀》的出版過程,作為一個新人,你是經由什麼管道和出版社聯繫上? 构思《慧军创世纪》时,是一部长篇故事,分成三个部分。当我完成了第一个部分,将稿件交给身边的朋友看后,他们都说我应该找出版社出版这本书,因为我的手抄稿字迹实在过于撩乱,那时我不会用电脑输入中文,为了不让自己的心血付诸流水,只好乖乖问一个在报社工作的朋友关于出版社的出版条件和地址。他告诉我大将出版社的地址,我二话不说,将稿件复印一份就快递过去,得到的答复是我必须写出一个完整的故事,他们才会考虑出版。 我只有继续我的写作,将原本三段故事浓缩成一部小说。逐字书写的

腐敗司法系統下的道德價值觀。

看加映時,對這部電影的主題產生了興趣。法律和道德觀必須是共存的,因為法律就是建立在道德觀的基礎上,成為善惡的一個指標,但現實中,法律和道德,永遠存在著沖突。 電影開場到接近結束,是一部很好的電影,是一部重量級關于的法律電影。懸疑的布局和緊湊的情節令人喘不過氣來,你無法預測主角下一步棋要怎么走,要做些什么,所以整個過程只能被動的被“下一步”牽引,帶來相當的感官刺激。我承認并不是帶著很高的期望看這部電影,雖然它擁有沉重的社會意識主題,但是從加映的片段情節猜想,大概也是個人的復仇主義,因為有玉珠《The Brave One》在前,Gerard Butler(《300》和《Gamer》的男主角)不是演技派的演員,再如何飾演,也不可能超越影后Jodie Foster。看了三十分鐘之后,我改觀了,這部電影的架構更具野心,它不是在強調個人私怨,而是一個憤怒的父親挑戰整個司法系統的故事,所以它的張力更具體,比一般警匪片斗智斗力多了一份莫名的無奈感。 我以為這會是另一部經典的懸疑電影,可惜最后的十分鐘,好萊塢式的結局將我的期待粉碎了。男主角Shelton的可塑性非常高,一個冷血無情可以媲美Joker的智慧型罪犯,結束草率得讓人啼笑皆非。用一句話來形容,就是不夠黑暗,不能像《V for Vendetta》那樣干凈利落的黑暗。暗黑美學的主軸就是優雅的悲劇,恕我無法接受那樣節外生枝的故作偉大。 一點都不能。

天下无敌!

Morgan Freeman是我最欣赏的黑人演员,Matt Damon是我最喜欢的动作派明星,Nelson Mandela是我最崇拜的政治人物,Clint Eastwood是我尊敬的导演。这样的组合,还能够不天下无敌吗? 百分百期待的电影!

躯壳。

人的言语,是最歹毒的武器。 人的眼光,是最恐怖的箭矢。 常常用言语中伤和异样眼光看待别人的人,最终也只会剩下空洞寂寞的躯壳。

Love and Hate

Man will love someone for no reason. Hate either. When someone loves you, don't try to find out the answer because there isn't any. When someone hates you, please avoid finding the reason, because more than often you will have no clue at all. And yes, there are hell lot of people out there hating other people for no reason.

《童话故事》

《Fairy Tale》

都是失眠惹得祸。

我看《一公升眼泪》时,眼泪不是流出来,而是用喷的。 在网上找到追忆版,之前没看过,看时,眼泪还是用喷的。如果有兴趣,可以链接到 youtube 看完整版,一共有十六篇,有的没有声音,不过大多数有。 眼睛又肿了,都是失眠惹得祸。

我们还有自己吗?

以前常常听说,不要跟着感觉走,跟着感觉走,就是没有想过前因后果,没有思考,是低IQ的表现。我们也听说,不要跟着情绪走,要控制自己的情绪,不然就没有EQ。 如果不信任自己的感觉和情绪,我们还有自己吗?我想,最重要的是平衡吧,中庸之道依然是王道,在我这个年龄来说。

无题。

每每经历过一些事,个性都会有一些改变,慢慢的,不可察觉的,改变。 脑海中有好多想法,应该是时候整理了。

艺术亦然,犯罪亦然。

电影世界很现实,没有大卡司或俊男美女的电影,一向少人问津,我差点就错过了这部让我频频惊艳的片子。 悬疑推理一直是我的最爱,自从《七宗罪》、《牛津谋杀案》、《Identity》等经典之后,就很少有让我期待的推理电影,所以近期一直追看《CSI》系列和《Criminal Mind》到喉不到肺的电视剧来解瘾。 《失真的画》不是一部好电影,只能算是好的悬疑电影。导演在处理手法上的眼高手低,实在让人失望,原本可以成为经典杰作的影片,就因为剧本的薄弱而毁了,实在可惜。导演的野心不小,时空交错的剪接、冷漠阴暗的色调、剧情缓慢的节奏、犯案手法的另类,都是艺术电影的格调,很唯美,很有深度,也很有张力,偏偏剧情的发展过于刻意,太多的瑕疵和纰漏,简直是谋杀了这部电影其他方面的用心和努力。 Anamorph是一种作画方式,电影就是围绕着这个主题,一环接一环地揭露真相,若单纯以犯罪手法来讲,《失真的画》比《七宗罪》更胜一筹,堪称史上最完美的艺术和犯罪的结合体!不管是《Zodiac》还是《沉默的羔羊》,在犯罪艺术方面与这部电影比较起来,都能以小巫见大巫来形容,后者给人一次又一次装置艺术的惊喜,而前者不过是感官上表面的刺激。 我一直不赞成病态的艺术,虽然我崇尚黑暗格调的悲观艺术,像薇达的伤痕文学,像伟义舞蹈的哀愁,像Diana Arbus摄影的扭曲,但是我反对一切以色情和血腥作为主导却自称为艺术的艺术。我必须同意,艺术和犯罪,同样拥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本质,那就是偏执。对感情的偏执,对宗教的偏执,对社会的偏执,对人性的偏执,对自我的偏执,偏执让人踏上一条不归路。 艺术亦然,犯罪亦然。 顺便提一提,我喜欢看《House》,因为《House》实际上也是一套悬疑推理电视剧,侦探是House,罪犯则是那些莫名其妙的病因。看过的人,肯定会赞同我的说法。

我何尝不想离开?

(败犬女王在这支MV中美丽极了) 阔别六年后,过去的两年,我一直尝试接受新的爱情,接受一些比较现代形式的爱情方式。 互联网的发达,使现在的青年更早懂得性爱,也迫切想要明白性爱的意义。面子书上并没有太多朋友,却有很多是不认识的年轻女生,仔细看看她们的文字和链接,性意识大胆得连我也会面红耳赤,加上PPS的流行,许多思想开放的美国电视剧,比如《Gossip Girl》,《Desperate Housewife》,《Grey's Anatomy》,《House》等等,瞬间变成年轻一辈尤其是女生追看的节目(男生比较直接,就下载A片来看,《The ugly truth》的海报就说明了一切,女人用心谈恋爱,男人则用下半身)。 曾几何时,爱情已经不是时下年轻人的主宰。 曾几何时,性已不再是神秘话题,可以公开讨论了。 我一直想知道,80后或90后的年轻人,在性和爱之间,如何找到一个平衡。 很久很久以前,曾经在一个周末和同事在酒吧聚会共欢,会后和其中一位女同事就在酒吧上面的酒店过了一夜。那是我唯一一次的一夜情,因为那次之后,我再也无法接受有性无爱的空虚感。我不是思想保守的人,经历过糜烂的生活,虚度过璀璨的时光,可能因为如此,对于爱情所附随的道德观也相对变得比较模糊。 我深信在每个人内心阴暗面的一偶,总会匿藏着不知所谓的谴责,想要给欲望一些隔靴搔痒的补偿,而那些可有可无的良心谴责,是作为一个男生的责任?还是对性爱原始的眷恋?我总是忽略,原来性爱可以不属于爱情,因为爱情也可以没有性爱。我们因渴望而在乎,以为爱情需要我们,其实我们贪婪的,不过是对方身体能够给予的快乐;我们思念的,不过是对方能够给予心跳加速的快感。我只有这么的安慰自己。 爱情是电影永恒的题材,就从这种感觉开始吧。 借用薇达 文章 中的一段让我很有感触的一些文字来结尾。 “若我得離開,我渴望,有一個我渴望的人,捉著我的手叫我別離開,或者願意和我一起離開。 渴望這詞,用起來好用力好沉重。 也許首先我必須離開的,就是這些不切實際的渴望,以及諸如此類的相關。”

Happy Birthday to you... Our Dear Shuk Ling

快点露出你的三十颗牙齿,对了,就是这样。 生日快乐,淑玲!

我过得很好。你呢?

电脑档案里都是一些无法陈旧的照片,回忆只能在这个资讯时代里被遗忘和删除。有一些心事必须沉淀成泛黄的伤感或喜悦,那一些淡淡的愁绪,才是最美丽的回忆。 随着温柔的自我放逐,割舍那曾经没有由来的思念,我想用一支褪色的橘色蜡笔,在斑驳的记忆上涂鸦,写一段似曾相似的模糊,画一个似有还无的回忆。那一年的利物浦,天空灰蒙蒙的弥漫在艾尔贝特港口,皇家利物浦爱乐音乐厅正以一种古典激情的情绪演奏着管弦乐,我静静的听着,原来你就在身旁,渐渐变成紊乱的橘色线条,熟悉而陌生。交错的画面重叠成隐隐作痛的窃喜,在梦里醒来,疯狂地眷恋着对你的眷恋,切割成一个字一个字的思念。 我过得很好。你呢?

想。

有些情感,是我们无法控制的;有些事情,是我们无法预知的;有些东西,是我们无法驾驭的。 奢望,就是从未知数衍生出来的怪物。

再来。

再来四张。因为我懒得写。

美女。

美女。如果觉得他们不美,是因为我拍丑了。

别来无恙!

同学之中,有所成就的不少,但是真正的打工皇帝,是我一个现在身在美国的大学同学。他是唯一没有自己做老板,而能够年薪接近五十万马币的朋友。他是砂拉越的最优秀学生,比我小五年,不算是天才,不过二十一岁已经修完学士,然后用国油的助学金到美国继续升学,留在那边的太空属工作。我最后一次见他,是在英国,大学毕业大家分道扬镳后,就没有见过面,大概也有十年了。 我们很少联络,可以说完全没有。前几天在博文中提起了他,他捎来一封信,说感谢我对他的谅解,其实他没有什么改变,只是生活环境不一样了,所以旧同学才会觉得他骄傲和自我。收到他的来信,我忽然很有感慨,原来,他并没有忘记朋友,没有忘记当初我们一起同学的日子。改变多的,反而是那些因羡慕而产生嫉妒的朋友们。他说,前一阵子公司裁员,由于是外国人的关系,他几乎在第一轮的裁员计划就被淘汰,丢了丰硕的饭碗,才会沮丧避不见人,也不回复朋友的电邮。他并没有责怪那位说他变了的朋友,因为那是人之常情,虽然他没有说破,但是我明白,自卑感总会让人以贬低他人来为自己辩护提高自己的身价。当我们觉得比不上别人时,我们就会轻易听信身边朋友的谗言,来平衡自己心理的挫折感。 我们都在任意挥霍友情,舍弃朋友之后,却以堂皇的理由说那不是自己的错。 刚刚跟朋友在MSN上聊了一下,他说会跟那个在美国的朋友道歉,毕竟,我们可是曾经一起共患难的朋友呀。 另外,星洲日报的副刊也捎来一封信,要给我做一个简短的访问。我的天!谁能帮我拍一张最帅的人头像?背影也好。

Out of Ordinary

不太喜欢拍Event,因为高ISO,所以照片的画面比较模糊。古晋的朋友来这里做Hair Show,我只是去凑凑热闹,拍了很多,满意的只有几张。

Insanity。

朋友说,咱们的一个朋友变了,变得势利、骄傲、自我和孤独。我只有轻轻叹息,因为我觉得,人会变,总比不变来得好。 好多年前,我上的第一个激励课程就是《Change》,忘了讲师长什么样子,不过我却记得老师说过的一句话:For things to change, we must change first。爱因斯坦也说过,“The definition of insanity is doing the same thing over and over again and expecting different results”。改变,是人生的必经过程,如何改变不重要,改变只是将我们从一条人生轨道带到另一条人生轨道。很多人接受不了改变的事实,只是因为喜欢待在“舒适地带”,舒适地带能够给予人一种虚假的幻觉,让人觉得自己很快乐,而改变会带来短暂的痛苦,所以,很少人能够适应改变。 改变是双向的,即是说,改变可以进入另一个人生阶段;而当一个人进入了人生的另一个阶段,环境和一个人的本质也会促使他改变。我们常常觉得一个人富贵了得势了,就忘祖弃宗,唾弃旧朋友,攀权附贵。可是你也要想想,跟一般人相处,他能得到什么好处?你可以说是平庸的环境掩盖了他自私的本质,不得不做出妥协,一旦有所成就,他的价值观将产生剧变,变得自私自利,可是,一切都是我们虚构的假象,只是我们融不入他生活的借口而给予自以为伟大的解释。我们总是觉得自己是对的,而以自己的利基作为审判别人的出发点。 只要可以过得更好,改变没有错。 虽然朋友不以为然,我说,他只是过他想要的生活,何错之有?作为朋友的,只能够不时给他一些他根本听不下去的建议,我们不能因为他违背了自己的价值观而认为他是错的。

我并不引以为傲。

医学和法律,是电视剧两个永恒的主题,医学掌控了人的生与死,法律审判人的善与恶。当人在面对生与死和善与恶的矛盾时,应该如何做出抉择,就能激发人性最深沉的思考,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其实并没有太明显的分界线。 美国电视剧开始了新的一季,我总算在失眠时有可以打发时间的管道,不再那么难熬。《Grey's Anatomy》和《House M.D.》这两部关于医学的戏剧依然是我的心头好,尤其是《Grey's Anatomy》,编辑似乎越来越厉害,从之前男女之间的情爱,扩张到友情亲情的矛盾,讲述各种细腻而微妙的个人感觉,好像可以牵动观众最微小敏感的神经。《Grey's Anatomy》是一部相当前卫的电视剧,有开放的性观念,有同性的爱情,也有不伦之恋,皆以生活化的方式呈现出来,如此细致的小品型电视剧,是非常难得的。 第六季一开始,就是George O'Malley的死亡,开季中的五个好朋友,最讨人喜欢的可爱角色终于离开,剩下的四个好朋友,在George的葬礼上拼命的狂笑,每个人都在掩饰悲伤,我看得毛骨悚然,如果活得够久,就会明白,那才是真正打从心里表露出来的悲伤,只是等待何时崩溃罢了。第三集的最后一幕,是Meredith一个人坐在更衣室的长凳上,疯狂的流泪,无需再解释什么,因为被埋藏的伤痛,会在一个人最不经意的时刻来临,到那个时候,你除了用尽力气哭泣之外,什么都无能为力。 有人说我很懂得分析别人,其实我不,我只是觉得自己善于捉住一个人最细腻的心理变化,那是书写训练出来的敏感。我并不引以为傲。

末路才子的悲壮情怀。

什么都先别说,看一看 这里 ,看完了才继续。 什么人才怪才鬼才,千万别以为自己是才子。女人喜欢的才子,通常是一个虚幻的躯壳,在双方深入了解对方之后,才子也不过如此。可是,就这样给才子定罪,是否太果断了一点?脾气不好性格有问题的人比比皆是,难道拥有才华的人罪孽就比较重吗?有一点我必须反驳,女生不是不爱才子,她们更喜欢长得比较好看的男生,虚荣心让女生在她喜欢的男生身上发掘别人看不到的才华。 每个人都有才华,可是性格有问题不是才子的专利,才华就像一个庞大的目标,比较容易被定罪,若同样的个性同样的问题出现在好看的男生身上,她们通常会选择原谅。 可怜的才子们,请你们任命吧,因为,你们也只不过如此。:P 不赞成吗?请说。

需要一些转变。

人类是万物之灵,是最聪明的动物。 我们可以将最病态的行为,解释成最伟大的情操。我们犯下最严重的错误,就是以为别人不知道他们要的是什么,而忘了自己也一样,捍卫着自己的愚昧和无知。没有人知道自己要什么,一切都是事后将思绪系统化,让自己的要求符合结果,让自己看起来更伟大更美好。 Zemotion前一阵子在她的 博客 上写了关于她摄影的经历,她坦承杂志美化(神话)了她的摄影资历,她在摄影界的成功,并非因为她下定决心缀学,放下她不喜欢的科系,反而,那些与摄影无关的知识,奠定了她在潮流摄影的地位。我们常常忽略学识的重要性,误以为要成功必须选对科系入对行,我们以为Bill Gates成功是因为他不喜欢读书,可是我们忽略他在课堂上的学识所带来的影响。 学业是非常重要的,因为知识决定了一切。 今天心情蛮好的,因为终于看到了一些转变。

拥有太多失去太少。

“They are the proof of something was there and no longer is. Like a stain. And the stillness of them is boggling. You can turn away but when you come back they'll still be there looking at you.” ~Diane Arbus 人是自私的,每个人都是。 回想起所发生的一切事情,我已经拥有太多,多得难以负荷,多得以为能够拥有一切。原来所有的一切都是自己虚构的幻想。肉体从来不是爱情的基石,只是我们习以为常的否定柏拉图式的恋爱,那不过是一种潜在的欲望,一种变态的自私心理,让我们信以为真的成为我们的信仰。 爱像一片枯槁的落叶翻腾在秋季的萧瑟,终究会遗落在世界尽管是最美丽的角落,在叶脉尚未来得及龟裂之前,雪花便以浪漫之名埋葬了浪漫,妩媚的、冷漠的,有一只色彩缤纷的乌鸦快乐地啁啾,以为是夏天来临了。爱像荡入湖心的扁舟,静谧地滋长而后消失无踪不留痕迹,涟漪是鱼群逍遥滑过所销毁的证据。 而我不过是在那种魂飞魄散痛彻心扉的抽离快感中沉迷上瘾,然后在极度的悲哀伤感中得到全身惊悚的莫名高潮。 也许,是我厌倦了那些凡俗的事。 “Love doesn't grow on trees like apples in Eden - it's something you have to make. And you must use your imagination too.”~Joyce Cary

我迷路了。

过度沉迷就会沦陷。 沦陷在一个慵懒而陌生的环境。 我需要找回自己,找回一个方向。依然熟悉的贫瘠荒原,欲望无法萌芽,只好选择蹒跚的走开。 至少回头的样子比较潇洒。

爱情是理想婚姻是现实。

前几年看《世界是平的》,去年看《龙与象》,两本书都曾经举出许多让人惊异的例子,让读者明白在近来五年中所发生的文化和科技变化,是过去五千年的总和。 看了这些数据,你有什么感想?多数人只会觉得那只是一个数据,如果依然认为没有需要改变,再多五年,你将会被淘汰。 需要改变的,并不是生活方式,而是思维模式。 这是一则旧广告,超喜欢全智贤,野蛮女友太深入民心(TMD,难道我不可以看韩国爱情电影吗?)。 爱情,是理想;婚姻,是现实。

冷漠。

忽然发现,原来那种感觉是冷漠。

镜子。

镜子是女生的宝贝。 根据统计,男女照镜子的比例是一比十七,也就是说,如果男人每天早晚刷牙各照一次镜子,那么女人就一天照镜三十四次。我胡扯的,别相信这个统计,我并没有正式的统计数字,不过我深信虽不中亦不远矣。 为什么女生喜欢照镜子,笼统的原因是因为她们爱美,真正的原因,我说不出一个所以然。自己本身长得其貌不扬,也跟着并没有养成照镜子的癖好,照镜子的心理学不懂,不过却遇过好几个喜欢照镜子的男生。最严重的一个,是在大学时一个校友,一副文弱书生型的英俊男生,来自极度有钱的家庭,开着一辆跑车,所以身边永远有一个接一个婀娜多姿的标准美女。我亲眼见识过他爱美的程度,是在镜子面前为了额头前的一根发尾要向左还是摆右而犹豫不决了一个小时多。我们一班人若想邀约他出门,必须提前至少三个小时通知,否则就得预算浪费三个小时等他“化妆”。当然,三个小时包括了洗澡的时间。 人是喜欢照镜子的,不是觉得自己很美,而是想让自己更美。广义来说,我们都喜欢自己变得更好,所以我们以别人作为镜子,以社会作为镜子,以宗教作为镜子,然后观察、思考、审判,如何让自己变得更美好。这是经过修饰之后的说法,真相是,我们需要在别人、社会及宗教的镜子面前,揣摩如何掩盖自己阴暗的一面,使自己在外表看起来更完美,就像化妆一样。 道德规范拥有模糊的界限,所以才有法律的出现。法律是以群体利益为出发点,而拟定下来的规则,象征着公平,也象征着正义。法律本身没有偏帮的意识,不公正的只是执行的人,以及事件发生的程序所产生的盲点,将会成为法律上的漏洞。道德观只是经历的累积所组成的潜在意识,有时候甚至会与法律的某个条款相左,那么,我们应该相信谁?道德还是法律? 环顾四周,我们看到许多人笃信宗教,开口闭口都是宗教的教条,有些甚至身体力行,实践宗教的形式,他们以宗教作为自己的镜子,希望让自己变得更好。可是一旦离开了宗教的空间范围,连最纯洁的灵魂也跟着脱离了宗教的心理范围,做出一些让人惊异的举动,还能自圆其说地引经据典,以宗教解释自己的言行不一。 更多人以社会作为镜子,羊群心理地跟随大趋势而行。他们没有所谓的原则,只有在他人的推波逐浪下左右摆动,无非不是让自己变得好看一点。 有一小撮人,以个体为镜子。他们渴望成为他们崇拜的对象,而沦落成甘心被摆布的傀儡。 我们都以第三者作为道德的镜子,尝试在满足自己自以为是的道德观。 我没有反对,只是以另一个角度思考,

停滞不前的无力感。

我在想,是不是每一个人在说谎的时候,都没有想过原来别人知道自己撒谎? 一个人说谎的次数多了,是不是永远可以得到他人的原谅? 我们往往忘记,其他人也是人,也会有自己的感受,所以我们一直用谎言掩饰谎言,就算知道对方已经知道真相。 最近一直很迷惑,自己的摄影,是不是一直在进步?我想我已经到了一个分不清楚好坏的瓶颈了。 你们觉得如何?

交流。

第三张蒙了,因为是偷拍,所以没有时间思考就按下快门,快门不够。 今天和一个在英国生活了几十年的女生交谈,很高兴能够有一些文化、艺术和思想上的交流。 从一个外国人(虽然她是华人,却是英国国籍)的角度,看回马来西亚的文化,才能真正明白之间的不同。就以教育系统来说,无论是制度、学费、资料、或水平,就和我们想象中不太一样。也因为如此,可以发现到外国人的许多盲点。 让我有了更多的思考空间。

无中生有。

睡不着,还挺累人的。

《慧军创世纪》二

七、共欢 天空云朵在飘 诉说峦山缥 . 像一张美丽素描 写下午后的无聊 所有烦恼抛掉 什么我都不要 心情装满了寂寥 忽然 看见天使在微笑 风在啸 树在摇 灵魂在逍遥 听见苏醒的心跳 忘记飞翔自由的目标 时间剎那停止了分秒 你的娇 你的笑 你的窈窕 我只想吶喊呼叫 撕碎宁静沉重的无聊 以一窥你心灵的曲调 最后我终于知道 因为 看见天使在微笑 悠扬的歌声,伴着动听的乐曲,飘荡在空气中。一群人围绕篝火,如痴如醉聆听普勒教授雄厚宏亮,却温柔细腻的声线,柔婉唱出一句又一句歌词;佛拉在旁拨弹民族乐器,言明则拍打形状大小不一的即食罐头,用最原始的方式将歌曲呈献出来。 唱到最后一句,最先鼓掌拍手的,竟是一直静坐不语的野花。 普勒教授暗暗心惊,野花应该听不懂词意,而他又故意在编曲中注入崭新的音乐元素,除非对音乐有特殊的鉴赏能力,不然很难分辨得出歌曲的休止符会画在什么地方。他心领神会一笑,心想音乐乃国际语言,又再次获得印证。 言明打下最后一节拍子,佛拉的琴声骤然停止,配合得相当成功,之后大伙如梦初醒,喝采和掌声不断响起。 言明抚摸佛拉的头,称赞她的琴技,佛拉涨红了脸,低下头不敢直视大家。普勒教授顽心大起,拖着佛拉小手,硬是拉起佛拉向大家鞠躬。瓦达不觉哈哈大笑,为他的女儿感到骄傲,此起彼落的喝采更是热烈。 较早之前,天色渐晚,一行人便提议扎营休息。上岸之后,莫都将舢舨拴系在岸边小树,西门和罗苏帮忙起营。 普勒教授一时兴起,即兴为野花写歌。接着普勒教授教导佛拉编曲。他和佛拉言语不通,指手画脚竟也可以沟通,可见佛拉的心灵与普勒教授相近,一老一少极有可能成为忘年之交。 言明不得不折服于普勒教授的创作能力。场中除了言明,没有人听得懂歌词,但每个人都被歌曲深深吸引,仿佛完全明白教授想表达的意思。原来简单的词和曲,不需华丽的包装,一样会引起共鸣。 掌声过后,野花照例静坐一旁,睁大眼睛看着众人,既不害怕,也没有不安的神态,大家也习以为常,各自忙着谈论。自然是交际手腕最佳的西门深受欢迎,瓦达和一对孪生兄弟皆坐在西门身侧,听他发表演说。 普勒教授倒了一杯水,递给野花,野花笑着接下,然后教授沿着火堆兜了一圈,来到言明之处,说道:“那美丽的女孩,打从上船到现在,都不曾说过一句话,不会是哑巴吧!那就太可惜了。” 言明见普勒教授垂头丧气的模样,不禁莞尔,道:“这就叫公平嘛!上天创造人可没有十全十美的。” 普勒教授